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性别构成

第三节 性别构成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治时,垦民、商人、工人来自外地,多为单身男性,男女性别比
例为100:151(女为100,下同),严重失调。民国年间,中青年妇女处于奴仆地位,频繁生育,
损伤身体,加之饮水欠佳,患病无医,死亡率升高,全县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平均性比例
为100:137,性比例仍然失调。伪满期间,全县男性人口仍然高于女性人口,性比例降至100:127。

  安达县解放后,全县性比例比以前有所改变,1951年为100:112.02。1953年,第一次人口
普查时,全县性比例为 100:108.8,比全国性比例100:105.99仅高出2.81。1960年,设立安达
市以后,为开发油田,有29 226名未带家属的石油工人和29 279名解放军官兵转来安达市,全
市男性比例升高。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全市性比例为100:118.27,比全国性比例100:105.46
高出12.81。1965年恢复安达县时,全县性比例降至100:107.8,接近全国性比例100:105.46,
趋向正常。1965—1984年,全县性比例稳定在103.52—108.08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