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口普查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口普查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时间、统一对象和项目、统一方法进行了 3次人口普
查。
一、第一次人口普查
1953年 6月30日24时,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安达县按规定时间进行,普查对象是常住人
口。普查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等。全县普查工作从6 月初开始,结
合普选工作进行,经过宣传、登记、出榜、统计四个阶段。全县普查结果:11个区 (9街、123
村)总户数34 191户,总人口164 560人(男85 748人,女78 812人)。其中城镇10 733户,人口
43 745人;农村23 458户,人口115 815人。全县18周龄人口87 728人。
二、第二次人口普查
1964年 6月30日24时,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安达市(包括安达特区)按标准时间进行。普
查项目比第一次普查增加文化程度、职业、阶级成份、出生年月日四项。全市普查工作从 5月
下旬开始,市人委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区、乡(公社)成立普查办公室,村(大队)、街
道成立普查小组。抽调普查员集中培训,编队分赴区、乡普查登记。采取设点登记与上门登记
相结合方法,经过宣传教育、普查登记、复查核实、手工汇总四个阶段,普查结果复核无误,
汇总报省。全市5个区、18个公社、1场,总户数110 884户,总人口595 685人(男325 098人,
女270 587人)。其中:城市人口255 470人,农业人口340 215人;未落常住户口的有 4 197户,
13 698人(含农垦总场油田工人8 906人)。全市汉族人口588 604人、回族2 704人,满族1 678
人,蒙古族1 826人,朝鲜族590人,达斡尔族14人,苗族95人,壮族58人,彝族9人,土家族6
人,藏族14人,侗族17人,维吾尔族1人、白族1人、水族1人、锡伯族 1人、土族2人,外国人
加入中国籍的4人。全市具有大学文化程度6 766人,高中文化程度12 509人,初中42 966人,
高小85 723人,初小56 018人(不包括在校生),文盲、半文盲81 211人。7 —12岁不在校儿童
36 947人。
三、第三次人口普查
1982年7月1日零时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安达县按规定标准时间进行。调查以户为单位,
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居民申报。普查内容共19项,其
中:按人登记13项,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行业、职业、不在
业人口状况、婚姻、妇女生育子女数和现存活数、常住人口户口登记状况、1981年育龄妇女生
育状况;按户登记 6项,有户的类别、本户住址、本户人数、本户1981年出生人数、死亡人数、
在本地登记户口外出一年以上人数。这次全县人口普查规模大、项目多、技术性强,县委、县
政府按着国家统一规定和部署,经过充分准备,于 7月1日零时全县普查员开始普查登记。9月
10日手工汇总结束。普查结果:全县总人口431 372人,比1964年增加156 919人(可比口径),
平均每年增加8 718人,每年递增2.54%。其中:男性220 373人,占总人口的51.1%;女性210 999
人,占48.9%。性比例:(女性)100:(男性)104.44。全县5周岁以下幼儿53 625人,占总人口的
12.4%。全县有14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426 207人,占总人口的 98.8%;其余13个少数民族
人口5 152人,占1.2%。少数民族中:超千人以上民族有2个,即回族2 498人,满族2 084人;
超百人以上民族有2个,即蒙古族366人,朝鲜族15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