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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互助合作

第三节 互助合作




  一、农业生产互助组

  1948年春,农村实行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普遍高涨,开展了大生产运动。在生产
中,刚刚分得土地的农民,因车、马、犁杖和其它小农具不配套,多数贫雇农缺乏人力和畜力,
迫切要求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县委紧紧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本着“自愿互助”的
原则,开始组织农民插犋、换工,成立生产互助小组。做到“人合心,马合套”。 至1949年8
月,全县农民自愿组成生产小组 3 123个,其中插犋换工小组1 637个,插犋不换工小组1 486
个。在农民换工插犋的同时,县政府拨发农业无息贷款 1 500万元(东北流通券,下同),扶持
农民发展生产。1949年春,县政府又贷给农民麦种7.5万公斤、豆种4 500公斤、牲畜布 172匹、
农药(滴滴涕)34.5公斤、除草机4台(合422万元),播种机2台(合708.5万元),发放农药贷款1 171.2
万元,治马癞药款 3 565.6万元,扶助农业生产。农民获得生产资金和物资后,纷纷组织起来
发展生产。到1949年末,全县成立互助组7 520个,其中常年组 979个,季节组985个,临时组
5 556个。1949年以后,县委为适应广大农民的要求,因势利导, 组织农业劳动互助组织。在
“自愿、两利、民主”三大原则的基础上。几户或十几户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成立农业生
产互助组(简称互助组)。至1952年,劳动互助组稳定在4 109个,其中常年组1 311个,季节组
1 689个,临时组1 109个。全县 84.3%的农户走上了互助合作道路。农民初步接受先进生产技
术,改革耕作制度,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在同等条件下,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单位面积粮食产量
高于当地自耕农户。在互助组内,土地、牲口、农具归个人所有,组员集体劳动,投工算帐,
收益归各户。这样解决部分农户劳力、畜力不足等困难,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生产水平有所
提高。1952年,全县粮豆单产97公斤(历史口径,下同),比1949年的57公斤提高产量40公斤,
提高70.2%;个体农民粮豆作物总产量由1949年的81 120吨提高到138 972吨,提高71.3%。

  互助组集中了人力物力,互相帮助耕种和管理,不误农时,初步体现出集体所有制的优越
性。这期间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一些个体经济增长较快的农民开始雇工、租佃、借贷,出现
剥削现象。而一些老弱病残、缺少劳力或无劳力的农户,被弃于组外,生产生活处于困境。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1955年,县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按照中央“只
准办好,不准办坏”的原则和“省委控制、县委掌握、区委领导”的要求,开始试办以“自愿
互利”为原则,以土地、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
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目的是向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过渡。

  1953年初,全县已有22 940户农民加入了互助组,占全县农户总数23 116户的 99%。同时,
出现两个自发组成的初级社。在此基础上,县委因势利导,加以巩固提高。至10月,全县已有
初级社18个。县委为总结经验,有领导、有步骤地做好新建初级社的工作,特抽调16名干部组
成3个建社试点组,于12月 9日分赴四区、十区进行建社试点。仅用10天时间,就在四区建成1
个光明初级社,在十区建成新发、青山2个初级社。建成的3个社都是以 1个10户左右的常年互
助组为基础、吸收其它组农户组成,平均每社15户左右,男女劳动力40个,马23匹,大车3—4
台,土地88垧。到年底,全县11个区的初级社稳定在20个,入社农户318户,人口1 652人,耕
地18 370亩,车辆65台。县委将六区王德新社和十区邢玉国社定为重点社,用重点社的典型经
验指导全县。

  1954年,县委继续派工作组下乡建社,探索经验,以保证农业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通过
思想教育、典型引路的办法吸引农民参加初级社。至年底,全县初级社发展到76个。

  1955年10月,县委先后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中传达贯彻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
的报告”和中共七届六中全会(扩大)的决议,结合整党、整团工作,统一认识,克服右倾保守
思想。在县委、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整社、建社工作。会后,全县建成初级社 317个,入
社农户8 153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9.1%。11月,全面进行整社、扩社、建社工作,动员广大
农民入社,并吸收部分改造有成绩的地主、富农入社。首先对老社普遍进行一次整顿, 有241
个老社进行扩社,共扩入新社员1 673户。建社工作分两批进行,12月上旬,新建初级社239个,
入社农户6 029户。至年末,全县共有552个初级社,入社农户为16 478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
73%。

  初级社的社员投资分红、劳动记工、按劳取酬,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关系密切。社员十分
关心合作社的发展。自觉地改进耕作方法,深耕细作,合理密植,使用新农具,改良种籽,节
约开支,增加收入。初级社显示出集体经济的优越性,使个体经济逐渐向集体经济转化。是年,
全县粮豆亩单产79公斤,比1953年、1954年分别增加12—13公斤,提高18—20%。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12月,在全县刚建起552个初级社,尚有27%的农户未入社的情况下,安达县合作化
运动进入新的阶段,即由初级社转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12月21日,县委召开
县、区、村三级干部会议,明确在农村主要是通过合作化的道路来实现社会主义。决定建立集
体所有制形式的高级农业合作社。会后,县委抽调 5个区的区委、青年团、妇联等部门干部共
11人组成工作组,在中内泡区义和村进行建立高级社试点工作。之后,全县建立高级社工作分
两批进行。第一批建高级社工作从1955年12月下旬开始,到1950年 1月下旬结束,共铺开27个
村25个社。第二批建高级社工作于1956年1月下旬开始,到2月3日搭完架子,2月 7日完成,共
铺开95个村,65个社。全县共建成90个高级社,城郊搭起 8个高级社和10个奶牛生产合作社的
架子,入社农户24 163户,占总农户的97.3%;城镇有942户手工业者参加高级社。入社土地99 365
垧,耕畜24 349匹,大车4 363台;入社男劳力27 964人,女劳力18 484人。2月 9日,县委宣
布:安达县已全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1956年底,全县共建起98个高级社,完全实现社会主义
高级农业合作化。社的规模:小社50户,中型社250户左右,大社500户以上。入社农户已达全
县农户总数的98.7%。

  1957年底,全县建起高级社138个,参加户数27 491户,占总户数27 796户的98.9%。其中
50户以下的社10个,51—100户的社14个,101—200户的社53个,201—300户的社40个,301—
500户的社20个,501—1 000户的社 1个。入社人口137 248人,占总人口138 465人的99.1%。
入社总劳动力36 854人,其中男劳力29 110人,女劳力7 744人。

  全县实现农业合作化后,社员的土地、牲畜、农具等作价入社,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
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它克服了初级社时统一经营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
的矛盾,为发展生产力创造了有利条件。1956—1957年粮豆单产分别是 64.74公斤,两年中增
加10公斤。

  安达县实现农业合作化后,全县各地就暴露出不利于生产的弊病。第一,高级社集中了大
面积土地和大量人力物力,其经营范围扩大,调度不当,经营管理跟不上,出现耕作粗放,出
勤率低,费工窝工,生产效率不高等问题。第二,高级社规模扩大,生产力生产工具跟不上发
展需要,特别是没有新型农机具和新的农业技术与其相适应,农作物播种、铲蹚不及时,土地
利用率低,生产单一。第三,基层干部不会管理,财经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不当,非生产性
开支增大,生产混乱,人力、物力损失浪费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