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四章 种植业
章下序
全县农作物生育期受无霜期限制,一般在90—120 天之间,一年一熟。种植业分为粮食作
物和经济作物两大类。解放前,农业不担风险,主要种植早熟、低产作物。粮食作物以糜谷、
大豆为主,小麦、高梁、玉米次之,若遇灾毁苗,补种荞麦;经济作物以麻、烟为主,辅以瓜、
果、菜等,占总播种面积1%左右。解放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为解决粮食问题,逐渐增加玉
米播种面积,谷糜仍占重要位置。70年代,甜菜种植面积增加, 经济作物占总播种面积的10%
左右。1978年以后,以粮为主,林、牧、渔全面发展,种植部分晚熟、高产作物,生育期在130
天左右,逐渐与无霜期接近。粮食作一物以玉米、小麦、大豆为主,谷糜、高梁位置后移,经
济作物以甜菜为主,辅以烟、麻、菜等,占总播种面积的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