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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植树造林

第二节 植树造林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安达地区放荒招星时,境内蒿草遍地,并无林木。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安达厅设置后,厅通判翟文选议拟试种松榆。民国 2年(1913年),有人调查境内土
质适宜造林,并向议会提交了议案,开始酝酿造林之事。民国12—13年,全县农业已渐次发达。
垦民定居稳定,少数农户在房前屋后或墓地栽植零星杨树和榆树。县城(今任民镇)张家烧锅在
其工厂大院四周植榆树 3行。民国14年,县长吕继纯督饬商民在城内街道两边栽植杨树。民国
16年,县长洪国璋兴建公园,以后,每年由实业人员在公园内植树,共植栊榆 1 000余株。乡
村屯内植杨树、沙果、李子,田边植杞柳,用以编筐。民国17年,安达县实业局成立,杜松年
同劝业员分赴各乡劝导农民植树,并准备募齐大洋6万元以后,开办苗圃和造林试验场。

  伪大同 2年(1932年)安达县沦陷后,日本侵略者竭力掠夺粮食,对林业则漫不经心。至安
达县解放前,全县有树无林,还有不少无树的“光腚屯”。

  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号召农民植树造林,1950年,部分农民利用自育苗木植树造林60亩。
1951年组织农民造林2 565亩。

  1952年,县人民政府贯彻东北人民政府召开的建设东北区西部防护林带(亦称西满防护林)
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大会通过的“营造东北区西部防护林带的计划”,进行全面规划和设计,
开展了以营造农田防护林为主的植树造林群众运动。当年造林 4 350亩,1954年造林14 285亩。
由于当时采取苏联式的基干带设计方案,只强调因害设防,忽视因地制宜,致使农防林带斜切
耕地严重,形成许多三角地块,不便于耕作,浪费了许多耕地。

  1956年,毛泽东主席发出“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指示,全县掀起植树造林新高
潮,当年造林26 278亩。1958年,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开展植树造林突击运动,造林10
697
亩。1959年春,县人委发出动员令,要求全民动手,向绿化进军。当年造林 3 836亩。涌现出
全国性先进典型单位。如受国务院表彰的老虎岗公社,1952—1962年共植树造林 6 738亩。其
中,农防林5 118亩,总长 221公里,形成21条主、副林带,构成大小125个长方形网眼,保护
11万亩农田,森林覆盖率达6.5%,从根本上改变了“大荒片、光腚屯、少树无林”的自然面貌。
绿化林被缩制成“砂盘”在全国农业展览馆展出。1964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了老虎岗公社
农防林建设的新闻记录片。

  1952—1985年,全县共植树造林127 823亩,保存面积89 377亩,成活率为69.9%。有12个
公社实现农田林网化。

  1966年“文化大革命”后,林业建设处于无人管的状态,造林进度慢、数量少、质量差、
成活率低。至1971年造林面积仅1 967亩,保存面积仅有908亩。

  1972年以后,党政分设,成立林业科,林业干部陆续调回,林业工作又有生机,造林数量
上升。1974年全县造林面积9 122亩,保存面积7 972亩,保存率为 84%。是“文化大革命”以
来造林面积最多、保存面积最好的一年。省林业厅在安达县召开全省植树造林现场会议。从1966
—1976年的10年中,全县共造林 119 101亩。由于“文革”期间,无政府主义自由泛滥,加之
缺乏管理,乱砍滥伐和盗伐现象严重。经普查,至1977年全县现有保存面积只有31 957亩,覆
盖率为0.6%。

  1978年,安达县被国家列为“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县份之一,开始营造“三北”防护林
体系建设第一期工程。为纠正过去农防林质量差,有乔木无灌木,防护效益不高,树种单一和
选林不科学等弊病,本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按照“路路相通、带带相接、笔直
成线、选型美观”的要求,进行农田防护林为主的总体规划,打开乡、镇、村的界线,进行配
大方、设骨架,并以骨架林为基准,按500×500的规格设计农防林主副带。根据这一规划,以
农田防护林为主的林业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三北”防护林建设,一开始就推广和
应用小网窄带设计方案,从富裕县调进纯优品种,为实现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村屯方城
化和闲田隙地全绿化奠定基础。当年,全县造林 6 093亩。1979年,“三北”防护林建设在全
县展开。在造林时强调标准化、速生丰产化、树种多样化,加快绿化进程;树种、苗龄、高度
三统一;横、竖、斜成线;苗木不合格不栽,地整不好不栽,人员未经技术训练不栽,不开定
标准现场会不栽,领导不在场不栽;把好起苗、运苗、栽植、浇水、培土、验收 6关,提高造
林质量和标准。当年造林12 280亩。1981年,全县把 6 619亩宜林地划给社员,营造薪炭林。
1982年是全民义务植树第一年,4 月下旬,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几大班子主要领导
亲自带队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城乡居民义务植树54.6万株。

  1983年,县委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将全县划分为两个林区:

  一、东北部、西部草牧场防护林、用材林区

  该区包括种畜、太平庄、燎原、种牛场、卧里屯、万宝山、昌德、升平共 8个公社、场,
国营吉星岗林管站、太平庄营林业和村级单位58个,面积为2 377 155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5%。

  二、东中部农牧防护林区

  该区包括文化、老虎岗、任民、吉星岗、四平山、火石山、中本、青肯泡、羊草、南来、
天泉等11个公社以及东湖水库、农业经济作物原种场、国营安达苗圃、任民苗圃、升平营林点,
面积为2 773 710亩,占全县总面积的53%。

  同年,县人民政府作出关于放宽林业政策的九条规定,在林业生产中实行专业承包责任制。
造林以成活株数付酬,育苗以苗木株数付酬,林木管护以保存株数付酬,签订合同,有奖有惩。
鼓励专业承包,规定:拥有树木在1万株以上的为造林专业户,5 000株以上不足万株的为重点
户;承包育苗面积15亩以上、连续3年平均年交各种苗木3万株以上的为育苗专业户,10—15亩
的为重点户;连续3年管护林木 1万株的为护林专业户,5 000株以上不足万株的为重点户。以
后,全县出现专业户2 681户,其中造林专业户为 330户,育苗专业户为341户,护林专业户为
2 010户。

  1984年,全县造林 111 080亩,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年造林超过10万亩大关。昌德
乡全年造林10 750亩,第一次出现一个乡镇年造林超过万亩的新景象。全民义务植树 111.8万
株。

  太平庄林业管理站 太平庄林管站原为吉星岗林管站。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从吉星岗公
社北部、老虎岗公社南部的两乡交界处划出土地12 645亩,成立吉星岗林业点。当时归红旗林
场管辖。1974年开始机械化造林,每年造林 1 190亩左右。1976年成立吉星岗林业管理站,同
时,将1973年在升平公社成立的面积为 3 416亩的林业点划归吉星岗林业管理站管辖。1978年,
在太平庄双兴大队境内划出10 200亩宜林地,成立太平庄林业管理站。同时,将吉星岗林站改
为林业点划归太平庄林业站管辖。以后,每年造林3 300亩左右。

安达县“三北”防护林第一期工程设情况
(1978—1985) 单位:亩



   安达县1950—1977年造林情况
   单位: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