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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林木保护

第三节 林木保护




  一、病虫害防治

  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检疫防治和技术指导工作,由县林木病虫害防治站具体负责。
防治工作从1962年建站时开始,当时防治站是绥化地区林业局设置的,负责全地区的林木病虫
害防治工作。1972年地区防治站撤回,成立安达县林木病虫害防治站。现配备双目生物显微镜
1台、多用显微镜1台、X光机1台、电冰箱1台,年使用防治经费3万元。林木病虫害发生时,由
防治站进行技术指导,各级政府组织人力、物力防治,直至使用飞机进行防治,形成一个完整
的预测防治体系。全县杨树害虫有7目31科91种,其中能造成危害的有11种;病7种,能造成危
害的有2种。

  1964年,安达市 5万亩人工林发生榆树紫金花虫害,两次使用飞机喷洒2.5%“六六六粉”
防治,1965年第三次使用飞机防治,效果达95%。

  1973年,红旗林场3万亩林木发生杨柳毒蛾虫害,黑龙江省林业厅拨款3万元,请用飞机喷
洒2.5%“六六六粉”防治。次年6月杨柳毒蛾又起,危害面积扩大到5万亩,黑龙江省林业厅再
次拨款5万元,使用飞机灭虫,前后用去两年时间,控制了杨柳毒蛾的危害。

  1982年,全县 4.2万亩林木发生杨透翅虫害,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防治白杨透翅蛾的紧
急通知”,各公社成立21个灭虫小组,930人参加灭虫,10天防治 2.9万亩,堵虫孔181万个,
收集虫瘿40万个,被害株由 15%降到5.5%。1984年以后,从吉林省双辽林场购进上海昆虫研究
所研制的诱蕊,用不干胶涂干,诱杀白杨透翅蛾,效果明显。

  全县林木病害主要是杨树烂皮病和灰斑病两种,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年年进行防治。
1964—1984年发病面积4.8万亩,防治2.8万亩,占58%。

  二、林木管护

  60—80年代初,林木管护由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负责,队队制定护林制度,屯屯制定护林
公约。在农田防护林带两侧挖护林沟,靠耕地两头的留有磨牛地、枕头垄,林带留有车道并挖
挡车沟。加强牲畜管理,防止马、牛、羊祸害树木。进行林木管护宣传教育,对损坏林木者,
进行扣工分处罚。大队设兼职护林干部,生产队设专职护林员。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乡镇场成立护林大队,村成立护林中队,屯有护林专
业户、重点户。落实护林责任制,林木管护以保存株数付酬。严肃查处乱砍盗伐林木案件,严
禁扑捉林木益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