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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林业队伍

第四节 林业队伍




  建国后,于1951年 4月在安达县人民政府农林科内设立林业股,负责全县植树造林工作。
1952年7月,为推动全县林业工作,正式成立安达县人民政府林业科,编制4人,至1957年编制
增到8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5人。1958年4月,林业科并入农林局,仍在局内设林业股。1959
年6月,成立林业局。1960年6月,设立安达市以后,成立安达市林业局,局内设科,编制19人,
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1962 年9月林业局并入农业局,1963年5月又从农业局分出。
1965年恢复安达县林业局,局内设股,编制15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局并入安达县
革命委员会农建处林业组。1970年3月,在农林科内设林业站,1972年5月林业科单独设立,科
内设股,编制18人。1980年编制为25人。1984年 4月,林业科改称林业局,局内设殷,编制29
人。

  全县基层19个乡镇场均设林业工作站,每站设站长 1人,工作人员1—2人,全县实设40人。
乡镇林业站受县林业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负责乡镇一级植树造林的规划指导、林业资
源管理、林木管护、病虫害防治、护林防火等工作。另有安达苗圃15人,均为固定职工;任民
苗圃6人;太平庄林业管理站36人,其中固定职工16人;安达县林木病虫害防治站3人。

  1985年,全县护林队伍建设基本完善,乡镇场共设护林大队长44人,中队长 176人,专业
护林员1 000人,兼职护林员1 1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