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水利投资
第七节 水利投资
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进行防旱、防涝等工程设施建设。在建设中,
本着“依靠群众自办为主,国家辅助为副,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有人的出入,有钱的出钱,
有物的献物,多方筹集资金,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对较大的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社队确因物力、
财力困难无法筹建时,国家酌情投放部分材料、设备和资金给予补助。
国家投资1950—1985年,国家在安达县抗旱、防涝、改水防病等工程建设中,共投入资金
总额为3 312.8万元,占水利建设总支出经费的49.2%。其中:治理闭流区和小型农田治涝投入
629.2万元,打井灌溉投入1 906.8万元,改水防病投入352万元,抗旱投入288.8万元,防洪抢
险投入7.5万元,用于其它水利事业138.5万元。
县财政集资县财政部门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至1985年,共筹集资金 220.8万元,占水利建
设总支出经费的3.3%。其中:用于打井抗旱 3.8万元;用于兴建北部引嫩工程、兴建东湖水库
等217万元。
社队投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主要靠社队投资。社队在水利
工程建设中的投入资金方式,主要是直接投入劳务集资。1949—1985年,全县社队在防旱、防
涝、改水防病、引嫩灌溉等各项工程建设中,共投入劳务集资3 191.9 万元,占水利建设总支
出经费的47.5%。其中:1950—1958年 5月,打大土井2 392眼,挖排水沟822条,长达912公里,
共挖掘土方52万立方米,投入34万个工日、木材 4 000立方米及线麻、铁线等其它物资,计折
合人民币74万元;1958—1961年的“大跃进”期间,由县(市)直接平调劳力开展打井大会战,
使用 7.9万个工日,除退赔的以外,其余3.93万元全由生产队投入;1962—1985年,在打井抗
旱、挖沟防涝、引嫩修库、修建灌区等各项工程建设中共投入944万个工日,折合劳务资金2 832
万元。同期,在改水防病工程建设中,筹集资金、投入劳务,总数折合人民币2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