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具供应
第四节 农具供应
新中国成立前,农业生产所需小农工具,均由手工业者生产,在城镇集市设摊销售,农民
需往返数十里乃至数百里到集市购置。1950年后,各区(乡)倡导农民集资入股,兴办供销社,
农具由当地供销社统一购进,供应农户。以后,随着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具增多,一般小农
工具仍由供销社统一经营;对不同型号拖拉机、机引农具、收获作业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半机械化农具等主要农机具及其配件,均由农机系统从上到下统一供销。
1955—1957年,黑龙江省安达垦荒站有拖拉机13台,所需拖拉机配件等,由省有关部门统
一调配。
1958年至1960年 4月,将国营拖拉机全部下放给社队集体经营,所需配件由社队自行解决。
1960年5月,安达市农机局设立农机物资供应站,同生产资料站合署经营。7月,省委下发
通知,要求各种物资归口经营。全县农机具改由市农机物资供应站专营,根据各地对农机具的
需求统一按期供应。1962年,市农机物资供应站在县内南、中、北片增设大同、 任民、安达3
处农机供应部,供应农机具及配件,方便农村。1964年又将 3处供应部撤销,改由安达农机物
资供应站统一供销。1965年恢复安达县制后,于7月重设大同、安达、任民3处农机具供应部。
货源由县农机物资供应站统一调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于1968年撤销农机局,农机具改由商业部门经营,大同、
任民供应部随之撤销。
1973年 6月,县革委重设农机科,农机物资供应站随之恢复,重设大同、任民农机供应部。
1978年 4月,随着行政区划变更,大同供应部所有人员、物资等划归安达特区(今大庆市)。
1979年,全县已拥有各种拖拉机和耕作机械 2万余台(套),为方便群众,增设升平、昌德、
中本、老虎岗、文化 5个供应部供应农机具及配件。同时,县站改用全国统一名称“安达县农
机物资供应公司”。至1984年末,老虎岗供应部并入农机管理服务站,公司下属4个供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