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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具修造

第五节 农具修造




  解放前,农耕者一直沿用手工农具和人畜结合的木制和铁制简易农具,均为手工制做。一
些加工、维修农具的厂、铺多设在城镇,农民维修农具很不方便。新中国成立后,政府设法增
设工厂,维修、改进农业生产工具,以减轻农业劳动者体力负担,便于生产。50年代初,建起
安达县农具修造厂从事简易农具修造。以后,各乡(社)先后建起农具修造厂,从事农具修造,
各地农用简易机具大部可以就地修造。至1956年,县农机具修配制造厂能生产铁梨、大车棚等
农用工具。

  1958年,建成国营安达县农机具修配制造厂,修理拖拉机、制造农具供应农村。1959年生
产665牛头刨床、℃620八尺车床装备社办工业,发展农机具修造业。以后生产深松犁、鼓风机、
水泵、拖车、铁锅、铧子、打井锥、制米机、炉具、粉碎机、制米机、玉米脱粒机、梯田犁,
总装起动机及各种型号拖拉机配件等20余种产品,每年保修拖拉机30—50台。

  1961年11月,中共中央提出“农、轻、重”方针后,全市工业系统调整生产方向,主要为
农业生产服务,生产各种农机具。

  1962年,市委号召全市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县工业系统抽调技术力量下乡协助安装设
备,指导农机生产,抽调有技术的工人到农村社队进行义务检修;抽调生产设备装配社办工业,
加速农具制造。使农村农机生产设备即各种机床增到37台;动力设备增到31台,达到 1 191瓩;
工业支援农业设备总价值达 133万元(1957年不变价),为加快农机具修造,实现农业机械化奠
定物质基础。

  1969年,县农业制造厂建成投产。生产开沟筑埂器,代替人力修筑畦埂(后转产)。

  1970年建成大同农机修造二厂、任民农机修造三厂,农村社队拖拉机可就近大修,不必再
往返数百里进县城大修。

  1979年,由县农机科筹资兴建集体所有制农机综合机械厂、农机修理厂和任民铸造厂,增
加产品品种,扩大服务范围,农机具得以及时维修。

  80年代初,全县已形成以县农机修造厂为骨干的农机具修造系统,一般农用机具均能就近、
就地维修或加工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