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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野生采集

第二节 野生采集




  一、黄花菜

  50—60年代,主要产地在西部的兴隆泉公社、北部的太平庄公社,县城东18里处 (今红星
奶牛场附近) 也有少量生长。最初群众自发采集食用。1956年开始由县供销合作社组织收购,
至1963年共收购黄花菜17.4万斤。每斤采集者可收入0.30元。1964年因行政区域变化,收购量
锐减。此后,年收购量只在 3万斤左右。1975年后,连年干旱,生长不多,收购中断。现在境
内黄花菜产量甚微,仅供采集者自食。

  二、蘑菇

  50—70年代,主要产地在兴隆泉公社、红旗林场,属野生蘑菇。初为当地居民自采自食。
1956年由县供销社组织收购,至1973年共收购蘑菇56担。1974年收购蘑菇706 担。出售每市斤
蘑菇采集者可收入0.69元。1975年后,收购量时增时减。1978年,本县野生蘑菇经省果品公司
验定,命名为琥珀香蘑。至1981年蘑菇收购量已达 9 100担。以后再无统一收购,当地居民自
采自食自销。

  三、韭菜花

  境内均有生长,年采集量在 3万余斤。无统一收购部门收购,群众自采自销,到贸易市场
出售,对调剂市场起到一定作用。80年代,出售1斤韭菜花最高可收入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