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个体工业
第六节 个体工业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个人办工业势头回升。1977年出现被服加工店、白铁铺、
皮革铺等个体手工业35户,计35人。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个体经济作为社会
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得到了发展。个体工业行业增多,服务项目扩大。至1984年,个体
工业发展到470户,创产值47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0.23%。次年,全县城乡个体工业户发展到
1 888户,从业人数1 762人,营业额达783万元,上交税金 2万元,自有资金203万元;城镇个
体工业371户,从业人数418人,营业额251万元,上交税金3万元,自有资金14万元。主要产品
有服装、白铁、针织品、木制家具、工艺美术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