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运输管理
第四节 运输管理
一、国营运输管理
1949年后,成立县运输公司,下设小车管理办事处和运务调度室。初期管理私人专业运输
的马车、汽车。翌年,开办招揽货源、组织车辆、结算运费等业务。公司提取手续费5%,代收
养路费3%,营业税2.5%,其余归车主所得。1952年,国营运输公司组建运输队伍,有汽车 4台,
马拉胶车8台。
1954年,县运输公司改为黑龙江省运输公司安达地区运输总站,由省管辖。运输总站下辖
青冈县中和运输站和明水县运输站,并设任民、萨尔图、通达、兴仁、祯祥、四家子、升平、
常家围子等 8个分站。1956年合作化时,私人汽车实行公私合营,生产资料作价归公,个体车
司机成为国营工人。运输总站有汽车36台,客车9台,将马车全部淘汰。
1958年,运输总站体制下放,青冈、明水、大同所属站划归原县管理,安达县运输站与交
通科合并,成立交通运输局,实行政企合一。
1961年,根据交通部关于大中城市可在交通局领导下建立运输管理站的决定精神,市交通
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成立天泉运输管理站,隶属天泉区和市交通局双重领导。1963
年在萨尔图区成立运输管理站,以后相继建起龙凤、大同、让胡路3个运输管理站。
1965年恢复安达县建制,天泉区运输管理站移交县交通局,更名为县交通运输管理站,办
公地点迁至铁路货物处门外。具体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运管方面的方针政策;调查货源,掌握车
货平衡,调度车辆;整顿运输市场秩序,打击私拉私运、抬高运价、投机、倒把等违法行为;
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统一结资。直_至1984年。
二、私营、集体运输管理
解放前,货物运输由私人承担,随时转运,无管理机构。
解放后,民间运输车辆均为私人所有,营运由私人车主支配。有的专营运输,也有的农、
运兼营。1949年,运输公司成立小车工会,对个体马车运输实行“三统一”管理。
1956年合作化时,根据“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把个体小车户组织起来,成立 4个
运输合作社。入社马车 151辆,马336匹,社员191人。第一运输社专营长途运输,第二、第三
及萨尔图运输社均为短途运输,小车运输由个体经营变成集体经营。1958年,第一、第二运输
社合并改称县第一运输社,原第三运输社吸收煤建公司的零散个体车户,于11月成立县第二运
输社。翌年,萨尔图运输社并入县第一运输社,成为该社的一个车队,仍驻萨尔图。同年,为
补充短途运输运力之不足,成立手推车管理站,管理人力手推车运输。
1960年,县第一运输社改为安达市运输社,运输二社改为天泉区运输社,分别隶属交通局
和天泉区管辖。1965年市运输社又改为县运输社,天泉区运输社改为安达镇运输社。手推车运
输队伍壮大,有工人213人,管理人员9人。拥有人力手推车156台,小驴车48台。建服务网点4
处。
1978年 4月,县、镇运输社合并改称第二运输公司。下设汽车队、机动三轮车队、修配厂
和2个马车队,有胶车135台,汽车7台,机动三轮车20台,机动四轮车9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