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电力分配第一节 城镇供电 民国 4年(1915年),安达火车站用电照明,灯泡百余盏。民国14年(1925年),安达电灯股
份公司创办后,除免费承担地方公益电灯23盏(25烛光)以外,向市民售电,安达站居民开始用
电照明。供电电压110伏,用电负荷在80—100瓩之间。至安达县解放前夕, 城内有输电线路3
—4公里,仅有铁西二至三道街、铁东一至六道街的门市房和部分居民用电照明。
解放后,县城的电力仅供部分居民使用,且定时定量。1949年发电设备出力增加,铁东铸
造厂、铁东第一机床厂、工具厂的翻砂车间、制材厂等企业开始使用动力电。
1957年在建设乳糖厂的同时建火力发电厂。1958年县城居民全部用电照明,企业工厂普遍
使用动力电。1961年城镇供电量400万度,1962年又增加8万度仍不能满足用户的要求。1963年
改由国家电力网供电,年供电量增加 892万度。以后,城市用电量不断增加。1977年城镇供电
量为2 481万度,1981年上升到4 185万度,1984年又增加647万度,达到4 832万度。
安达县近年供电情况
单位: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