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销合作社
第四节 供销合作社
本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较早。1946年安达县解放时,县政府先后建立生产商店和人民合作
社10余个,1948年末,陆续被撤销或并转。1949年 3月,根据省委指示,在四区(今老虎岗乡)
试建第一个供销合作社,命名为新华供销合作社。同年7月成立区联社,9月改为安达县供销合
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内设计划、组导、财务、贸易、秘书 5个股和供销经理部及农村服
务社。至年末,全县共建供销、消费合作社23个,发展社员 2.2万人。入社股金3.96万元,分
红总额5 400元,占盈利的15%。1952年农村服务社并入供销经理部,同年又将供销经理部分为
供应、采购两个经理部,同时成立木材供应站。1954年机构全面整顿后,下设 9个办事处,51
个供销、消费合作社,22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1个信用社。1955年将信用社移交人民银行。
1956年又将木材供应站移交县计委,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划归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6月
19日安达县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安达县供销合作社。同年,撤销信用科和生产合作科,成立生
产资料公司、土产废品公司。职工人数已达734人,为建社初期职工总数的 7.2倍;网点182个,
为1952年的3.6倍;商品销售额1 463万元,比1952年增长196.8%,经营品种达千种。至此,本
县供销合作社的体系基本形成。1958年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
1960年,为适应油田开发和建设,并将肇州县部分行政区域内的供销合作社划归安达市,
基层供销合作社增到25个,服务网点达195个,干部职工667人,社员14.1万人。股金27.8万元,
分红总额为3.02万元,占盈利额 20%。1962年,国营商业与市供销合作社分设,市供销合作社
下辖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土产废品采购供应站和31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全市供销机构214
个,其中城内17个,农村197个;零售网点193个,其中城内2个,农村191个。1963年供销机构
增至262个,从业人员1 510人。
1965年恢复安达县建制,成立安达县供销合作社,共有基层供销社32个,营业网点 203个。
1968年 8月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公司,至1971年,全县供销机构由181个增至230个。其中:基
层供销社由32个增至35个,零售网点由173个增至222个。1972年,县供销合作社单独设立,下
辖农业生产资料、土产废品、果品、饲草 4个公司和30个基层供销社。1978年,安达县西部大
同地区12个供销合作社划归安达特区。全县基层供销合作社减至17个,供销服务网点 158个,
干部职工906人;有农业生产资料土产废品、果品、饲草、贸易货栈5个专业公司,服务网点20
个,干部职工1 135人(其中集体职工451人)。经营品种已达2 550种,商品销售额3 822万元。
1984年商品销售额为4 0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