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特产品购销 一、畜产品
东北沦陷时期,畜产品的购销由伪兴农合作社经营,对皮毛等畜产品实行“统制”。解放
初期,供销社与私商均有经营。1955年以后,由供销社统一经营,根据国家规定,“统一计划、
统一收购、统一管理,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及流向比例上调和销售”。收购品种有各种兽皮、
畜皮、鸡毛、鹅鸭绒、羊毛、猪鬃、马鬃马尾、杂骨、蜂蜜等,其中以各种畜皮、羊毛、杂骨
为大宗。1957年,收购各种畜皮1.05万张,羊毛1 428担、杂骨3 980担、蜂蜜 8担。经营原则
是:骡马皮全额收购,上调60%,地方留40%;山羊皮、绵羊皮、改良羊皮全额收购,省、县各
50%;狗皮全额收购,上调30%,县留 70%;猪皮全额收购,由三级站统一安排销售,其中商业
部门的扒猪皮,由地方毛皮管理站统一使用;牛皮全额收购,全额上调,为保证工业生产,省
每年拨给安达县牛皮 480张,由第二工业科统一使用;其余各种兽皮、畜皮和各种毛类均全额
收购,全额上调,蜂蜜生产多少收购多少,除安排市场外,交外贸部门经营。1960年,收购各
种畜皮3.63万张,羊毛2 643担,杂骨1 954担,蜂蜜53担。此后,畜产品收购时高时低。“文
化大革命”期间,收购量明显下降。
1983年后,畜产品的收购由土产公司、基层供销社收购发展为供销社、工厂、个人及农民
自行购销等多种渠道。1984年,县供销社收购皮张2.91万张,羊毛281担,杂骨149担,蜂蜜13
担。
二、土产品
解放后至50年代初,土特产品实行自由收购,供销社、私商均有经营。主要品种有土碱、
大麻、红麻、烤烟、晒烟、白瓜子、黑瓜子、木耳、蘑菇等。以土碱、大麻、白瓜子为大宗。
1956年,开始由县土产公司统一收购,经营原则是“发展生产、组织生产、组织收购、大
量销售”。当年,收购土碱50吨,大麻46担,白瓜子24担。此后,收购量起伏较大,到1980年,
年平均收购土碱429吨,大麻 263吨,白瓜子120吨。1981年后,全县农村开始由自给半自给的
自然经济向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商品经济转化,土产品经营渠道增多,供销社收购量下降。1984
年收购土碱38吨,自瓜子3担。
三、饲草
解放前,羊草、谷草为本县特产,是农民传统的副业产品。东北沦陷时期,羊草、谷草大
部分被日本侵略者所掠夺,出口外运。
解放后,由供销社设站收购。1956年收购羊草1 586吨,谷草3 884吨。1958年人民公社化
后,随着农业机械化发展,使役牲畜减少,羊草、谷草收购量增加。1961年,收购羊草1.26万
吨,谷草4 579吨。1963年谷草实行派购政策,1964年收购量增至6 715吨。此后收购量逐年增
加。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羊草收购量锐减,1966—1967年两年收购羊草 6 805吨。
此后至1972年无收购。1973年,谷草实行超购奖售的收购政策,即超购的每吨价格高于派购价
格30元。当年收购谷草1.41万吨。同年,恢复羊草收购,收购量为 1 240吨。此后,谷草、羊
草逐年收购,收购量不等。1980年收购谷草1 430吨,羊草2 992吨。1984年收购谷草80吨,羊
草9 560吨。
安达县几个年份主要土特产收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