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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场变化

第三节 市场变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市场上国营商业、县供销合作社、私营商业三种经济成份并存。国营商
业虽占据领导地位,但因经济力量薄弱,所掌握的棉布、棉花、百货等关系到国计民生商品,
仅占市场供求量的 40%左右,日用商品的供应仍以私营商业为主。当时市场物资供应紧张,部
分私商乘机抢购,哄抬物价,市场波动较大。1951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打击经济领
域里的违法活动,巩固了国营商业的领导权。同时,国家采取物资调配的方法平衡市场,国营
商业基本控制市场。1952年,部分商品大量积压,全县城乡开展赛销、赊销活动,促进销售。
至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后,加之农副产品购销活跃,使城乡购买力猛增,部分生活必需品供
不应求,一些赛销、赊销的商品又变为畅销和短缺商品。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基本完成后,以国家商业为主体、供销合作社为助手、集体商业为补充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
基本形成。

  1957—1958年,城乡市场繁荣活跃,销售额为历史最好水平。此后,在“左”的思潮影响
下,开展大购大销运动,出现指空卖空、赊销预付、抢购等现象。商业部门还兴办“无人售货
商店”,推广肇源县经验,每人供应一管牙膏、一只牙刷,提前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造成严重
损失。1960年农业受灾,粮食歉收、市场物资供应紧张。国家对部分商品实行高价政策,对工
业品实行凭票供应,农产品价格扶摇直上。1962年,贯彻“调整、改革、充实、提高”八字方
针,市场形势逐步好转。1965年,商业部门坚持“及时收购、积极推销、生意做活、活而不乱”
的原则,增加经营品种,提高服务质量,市场工业品销售日趋上升,物资日渐丰富。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文化宣传用品及红布销量剧增。在除“四旧”中,商店名
称改为革命词句;一些被视为封资修(封建主义、资本主义、修正主义)的商品被查封入库;饮
食业的传统风味食品不准销售;服务业的烫发、修脚、搓澡等项目,在“不为资产阶级老爷服
务”的口号下一律取消。1972年,开始进行行业整顿。市场上部分商品仍继续凭票供应。1975
年,执行中央提出的“城乡都需要的副食品优先供应城市”的方针,扩大城乡物资交流,保障
市场供应。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积极发展集体、
个体商业,形成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的大市场,商品日益丰富,市
场空前活跃。至1984年,票证相继取消,主要商品销售量迅速增加,自行车、电视机、录音机、
电风扇等高档消费品普及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