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审计
第三节 审计
解放后,县财政局内设财政监察员,负责财政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1983年7月28日,成立安达县审计局,暂定编制5人,其中正副审计长各1人,审计员3人。
县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对本县各机关、乡镇政府、国家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
以及其它有国家资产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组建初
期,主要是健全机制和培训干部。1984年 3月10日,根据审计署提出的“边组建,边工作”的
指导方针,县审计局会同绥化地区审计局,首次对县食品公司进行了经济效益试审。同年6月6
日,县审计局对先锋、燎原、种畜 3个单位,在1981—1983年间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投资效果
进行审计。同年7月21日,对县糖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至年底,完成审计项目(单位)5个,共
查出违纪资金26.8万元。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了一些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保护了
国家和集体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