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市场管理 一、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前,市场管理工作由县工商局内设的工商行政管理股负责。1949年后,先后由
县工商科、商业科、物价局主管。1959年,成立县市场物价管理局。1960年,改为安达市市场
物价管理局,在天泉、大同、萨尔图 3个区分设市场物价管理科。同时,在任民、老虎岗、杏
树岗、喇嘛甸、让胡路、龙凤 6个公社设立市场物价管理所,并在安达火车站设立物资检查站。
1962年,由市经委、计委、商业局、工业局、手工业管理局、市场物价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物价
委员会,协调管理市场。后又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执行市场管理任务。1965年恢复县工
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安达、任民、大同3个工商行政管理所。1966年5月,撤销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安达县工商行政管理所,下辖安达、任民、大同 3个管理所。1968年县工商行政管理所归
属县财税处,1970年3月又归属县商业科。1979年 5月1日,恢复成立安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下辖安达、任民两个工商行政管理所,负责市场管理工作。1980年10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
铁西工商行政管理所,管理铁西市场。1981年 5月,增设天泉工商行政管理所,管理县城近郊
市场。1983年4月设工业品工商行政管理所,管理日益增多的小日用品摊贩。1983年7月,在北
七道街建农贸市场,安达工商行政管理所随之迁至,并更名为安达县农贸市场工商行政管理所。
同时,增设水果、熟食品工商行政管理所 1处。1984年撤销天泉工商行政管理所,增设农副产
品批发工商行政管理所。
安达县历年查处违法经济案件调查表
单位:起
二、监督管理
本县解放初,市场管理的主要对象是资本主义工商业。
1954年起,国家先后对粮食、油料、棉花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和计划收购,市场管理工作
着重维护国家统派购政策的实施。在各行各业中开展爱国守法教育,整顿经营作风,制止投机
倒把活动,对违法户进行查处。
1956年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形成后,市场管理工作以维护统一市场,管理集市贸易,活跃物
资交流,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任务。1960年,在市
场管理上贯彻“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集市贸易购销两旺。
“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视为“发展资本主义的温床”,严加限制。在管理中实
行“严格限制,逐步代替”,“管严、管死、管了”的作法。特别是在“哈尔套(辽宁省辖)社
会主义大集”的影响下,由原来的日日集改为 7日集,其它日期以早、晚集代替,造成集市萧
条,供应紧张、黑市抬头的局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为经济建设服务轨道,恢复原有集市,
上市品种日益增多,价格比过去稳定下降。1980—1984年间,兴办铁西、小工业品、服装小百
货市场 3处,促进了集市贸易活跃。同时,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检查处理,维护了市场秩序
和消费者利益。
三、查处投机倒把活动
本县解放初,政治、经济形势不稳定,一些不法私商趁机抢购物资、囤积居奇,进行非法
活动,造成市场混乱,物价上涨。县政府一方面通过国营商业采购和调拨物资供应市场,平抑
物价;另一方面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打击投机倒把活动。1958年查处违法经济案件3起。
1960—1962年受自然灾害影响,商品缺乏,市场物价猛涨,投机倒把活动抬头。1962年成
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临时机构),当年查处违法经济案件31起,其中千元以上 2起,千元以
下29起。1964年以后,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为常设机构。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社会秩序混乱,投机倒把活动以贩卖票证和盗窃销赃为多。1966
—1976年,全县共查处违法经济案件169起。其中:万元以上4起,5 000元以上1起,千元以上
45起,千元以下119起。
1979年后,在开放、搞活的方针指导下,市场贸易日趋活跃,不法商贩相继出现,有关部
门及时加强市场管理工作。至1984年,处理各种倒把案件293起。其中万元以上 2起,5 000元
以上11起,千元以上47起,千元以下233起。打击了违法活动,保护了合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