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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环境卫生

第七节 环境卫生




  公厕 安达县早期的厕所极其简易,大多一面靠墙,三面用矮墙相围,只为避人而已。冬
季粪便冻积,夏季污水横流,除郊区菜农进城掏粪清理以外,很少有人管理。1955年,全县开
展“除四害,讲卫生”运动后,以街道为单位突击修建厕所,多为土坯结构和“干打垒”,有
的用木板钉制。1960年,天泉区卫生科下设清扫车队管理公厕卫生,后将车队改为卫生管理站,
成为本县最早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至1965年,城内厕所486个,厕所蹲位 3—5个,娱乐场所
厕所较大,蹲位也多。但设施简陋,卫生状况不良。1980年,县政府拨款26万元,兴建铁皮厕
所近酉个,其中16蹲位铁皮厕所2个。

  同年,翻修砖厕 120个,与城郊公社、镇环卫管理站订立“包掏、包运、包修”三包合同,
负责清理。1983年,公共厕所、居民厕所及单位厕所除经卫生服务公司批准由农村社队掏运外,
其余均由卫生服务公司专业队负责清理、维修。至1984年,市内公厕已达318座,远不够用。

  垃圾箱 1963年前,城内无专用的垃圾箱,居民将垃圾倒在附近的路旁或明沟里。1963年,
区卫生科组织居民修建垃圾池,即是安达县最早的“垃圾箱”。池形为 “Π”字形,三面有墙,
一面敞开,用砖头或土坯砌成。卫生管理站负责管理和清运垃圾。

  1964年,市卫生管理站在正阳街道两铡没木制垃圾箱21个。

  70年代,垃圾箱(池)逐渐坏损,一些土坯池已“名存实亡”,居民生活垃圾不得不随处乱
倒,1980年将木制垃圾箱全部换成铁板焊制的垃圾箱,规格有两种。箱外刷油漆,上口备盖板。
1983年,县政府制定的《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中要求:“单位和居民必须在临街明沟
外自费设置垃圾箱或垃圾池”,以雷,有的居民组自己动手,自筹资金,兴建简易垃圾箱。

  垃圾清运及环卫管理 民国期间至伪满初期,安达站内有清洁夫 7人,秽水车1辆,土车2
辆。1960年,环卫部门有2名清运工人,使用马车2台,负责主要街道的垃圾清运工作。同年,
天泉区卫生科成立清扫队和车队,配马车19台,汽车 1辆。后改为卫生管理站,清扫工人增至
80人。“文化大革命”中,马车减至8台,清洁工人减至40人,街道卫生状况骤然下降。

  1978年后,城市卫生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1981年,增补清运工具 9台(辆)。1983年,
城镇环境卫生工作,由安达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由镇卫生管理站具体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包
干搞好本街道的环境卫生工作,安达镇卫生服务公司按街道地段负责卫生清扫和清运,处理粪
便、垃圾污物,院巷、胡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委、组、户三包责任制,并建立卫生值班制
度。临街单位的门前和庭院四周曲卫生责任者日扫日清。1984年,有机动垃圾车37辆,真空吸
粪车1辆,清洁工人46人,年清扫面积11万平方米,清运垃圾7.6万吨,清运粪便1.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