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移民安置

第四章 移民安置与援建

第一节 移民安置




  50年代后,为开垦北大荒,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山东、河北等地移民来本县开荒种地,发
展生产。

  1952年,安达县开始接收热河移民198户,安置在第八区;接收沈阳移民256户,安置在五
区的50户,六区的50户,八区的128户,九区的28户。1953年4月,接收山东省移民247户计1 110
人;接收哈尔滨市移民 2批共613户1 544人,其中,第一批多数为单身户计349户499人,第二
批为哈尔滨市居民计264户1 045人,哈市移民被安置在镇内的有163户736人;自由流入农村就
地安置的有250户736人。至年底,全县共安置移民1 273户,4 141人。各区村为移民开垦荒地
1 743垧,盖房334间。有80%的移民户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山东省移民颇受当地群众欢迎。

  1955年 1月,县成立移民安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民政科科长任主任,共有人员12人,
设秘书、招待联络、安置检查 3个组,具体负责移民安置工作。按照“有重点的分散安置”的
原则,县政府要求各区村做好接收移民的准备工作,主要是为移民确定村庄,安排好住房、粮
食、烧柴,做到有炕有席、有锅有灶,保证移民有吃有住。各村干部群众派出大车到县城主动
迎接,使移民感到温暖。当年接收山东省移民 250户计1 125人,哈尔滨市散来灾民590人。安
置情况如下:




  同年,本县协助邻县接收移民。共接待安置在明水县的移民 350户,兰西县65户,肇州县
225户。为他们建立饮水站,安排食宿,并顺利转送到邻县各地。

  1956年春,国家安排山东省梁山县、泰安县移民到本县安家落户,支援边疆建设。先后分
3批到达本县。全县共接收安置山东青壮年垦荒队员5 525人,接来家属392户1 026人,在太平
庄地区建立17个新村。共建房 1 329间,打井45眼,基本解决了住房和饮水问题。同时,购买
了大量生产资料,其中耕马1 583匹,胶车80台,花轮车135台,新式马拉农具99套,开垦荒地
5 388垧。

  1957年 4月26日,县人委增设移民科加强对移民工作的领导。1958年,本县共有16个移民
新村(原三村合并到二村、七村),移民1 494户、4 190人。1957—1958年共接来家属 695户、
2 316人。同时,有一部分移民返籍或自由流入邻县。

  新村建立时,因地址选择不当,后有10余个新村被水淹毁,移民搬迁。 现尚存新村5个。
隶属于太平庄镇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