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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武装部队

第三章 人民武装

第一节 人民武装部队




  1946年2月7日,安达县东部重镇正亚街解放后,县委为消灭土匪,巩固政权,首先成立县
大队,发展人民武装力量。县大队共70人,由县委直接领导,隶属望奎军分区。首任大队长牟
兴隆。3月,全县 7个区全部建立区中队,每一中队10—12人,中队长由区长兼任。1947年2月,
县大队奉命改县保安团,区中队改为区保安队。保安团有武装力量近4个连计500人,划归西满
军分区领导。主要任务:练兵准备支援前线,维护地方治安,协助部队剿匪、反霸,保卫新政
权。1948年 4月,驻扶余县独立团调驻安达县城,与安达县保安团合并(各区保安队撤销),又
补充一部分新兵,编为嫩江军区独立四团。1949年 8月扩编为独立师,晋升为野战军,调往安
东市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