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师第一节 教师队伍 清末年间称学校从事教学人员为“教习”。民国时期称“教员”。塾学中有“夫子”、
“先生”之称。伪满后期改称“教师”。新中国成立后仍称“教师”。学校组织及行政全负责
者,清时称“堂长”,民国以后称“校长”。教师、校长统属教师队伍中的一员。
清末、民初年间,小学校长由县里选报省批准任命,教师由校长选聘。没有校长的学校,
教师由劝学员选聘。私立小学校由校会或办学单位择选,报县府备案。在师资缺乏时,录用自
培教师。安达站中学校长、教师由东省特别区教育厅委任。伪满期间,小学校长、教师由伪县
公署委任;中学校长由伪省署委任。1946年解放后,县政府对原有教师进行培训后留用。不足
者,从社会上选拔补充。新中国成立后,教师队伍不断壮大。1954年,中学下放给县管理。中
小学校长、教师均由县统一管理。1956年始增设幼儿园,增添幼儿教师。1958年推行“两种教
育制度”,农村创办半工半读的耕读小学、农业中学,均由人民公社自行采用在乡知识青年为
民办教师。“文化大革命”期间,盲目扩大中学招生名额,小学办“戴帽”初中,中学教师由
1965年的351人增加到.I976年的2 076人。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达6 610人。1978年,西部
大同镇等12个乡级地方行政单位划归安达特区(今大庆市),随之教师数量下降。截至1984年末,
全县教师总数为4 060人。
安达县几个主要年份教职工人数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