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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篇 医药 卫生 体育
篇下序
新中国成立前,城镇卫生条件差,农村缺医少药,加之生活水准低,人民体质多数不佳。
民国初年,地方新辟,人口较少,交通不便,故传染病、地方病尚未对居民构成威胁。以后,
随着人口增多,居住渐久,交往频繁,各种疾病逐年上升。天花、麻诊、伤寒、痢疾、猩红热
等疫病连年不断,克山病、氟骨病、妇女产后症、新生儿抽风症等疾病时刻威胁着人民的健康。
同时,防治疾病主要依靠传统的中医中药,而私营医药店铺又多集中在城镇,且医药费用昂贵,
广大农村缺医少药,贫苦农民患病无力就医,只能靠扎针拔罐或求助于偏方土药;传染性疾病
流行无法控制,急性病症无法治疗;一些巫医神汉趁机作祟,跳神驱鬼,治病不愈,骗财害命。
伪满期间,传染病尤为猖獗,严重疫区人死户绝。解放前,贫困户一遇天灾病业,就束手无策,
只能坐以待毙。全县患病率、死亡率高,人均寿命短。至1946年,解放时,全县仅有私营医院、
诊所8家。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怀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在致力于发展生产、
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发展卫生保健事业,保障人民健康。1950年增设卫生机构,后又建立城
乡卫生保健网,积极开展除害防病的爱国卫生运动,增强人民的卫生意识。30多年来,医疗队
伍增长10倍,队伍素质逐渐提高,设备不断更新,全县卫生状况明显改观。现已扑灭天花等各
种传染性疾病,危害人民生命的克山病已濒临绝迹,麻疹、伤寒、结核、产褥热、新生儿破伤
风已能有效防治,各种疾病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人民体质显著增强。病亡率下降,人均寿命逐
渐延长。至1984年,全县已有全民所有制医院48家,集体合资医院13家,个体诊所23家,个体
助产士8人。
1949年,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126名,中医与西医之比为4:0.75;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0.52224
名。1960年建市后,卫生人员增至918名,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2.286名,队伍结构发生了变
化,西医由建国初的17名增至130名,中西医之比为4:5。70年代,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2.117
名。80年代初每千人口拥有卫生人员2.680名,高级(师)与中级(士)之比为4.4:5.6。农村有卫
生人员399名,其中乡村医生139人,占34.4%;达到初级水平的132人,占33%;无证在岗的128
人,占31.9%。
清末民国年间,民间体育活动多系自发的,有武术、走高跷、摔交、跳绳、踢毽子、下五
道棋等项目,多在业余时进行。各小学堂开展体育活动,设体操课,由兼职教师任教,利用简
陋设备作单项活动。伪满期间,举行运动会,纯属游艺,有名无实。强迫学校学生参加防空、
攻坚等项目的军事训练。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体育事业,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
活动。1954年在城镇职工中推行第一套广播体操。1957年,设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建体育场,
开办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体育活动走向正轨。
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后,各公社成立体育运动分会、体育协会和业余体校;开始举办全
县体育运动大会,群众性体育运动形成高潮。1960年建市后,兴建体育馆,开办体育训练班、
俱乐部,培养体育人才。“文化大革命”初期,县体育运动委员会撤销,将学校体育课改为军
训课,群众性体育活动消沉。1973年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1978年后,恢复一年一度的体育
运动会,学校恢复体育课内容。并进行业余体育训练,培养运动员,参加各级举办的体育比赛。
1949—1984年,共为国家各级体育单位输送运动员9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