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卫生保健第一节 妇幼保健 一、接生
解放前,由于“男尊女卑”的思想作祟,从不过问妇女卫生。民间采用传统的旧法接生,
因设备简陋加之不进行消毒处理,造成较多妇婴患病死亡,给妇女带来极大痛苦。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新法接生站,以改造旧产婆、推广新法接生为妇女保健的重点,分期
分批培训新法接生员,使新法接生逐步取代旧法接生。1960年抽查4个公社,新法接生率为72.6%、
旧法接生率占10.3%、自家户产占17.1%,新生儿破伤风、产褥热与脐带风基本得到控制。至1980
年新法接生率已达 96.2%。次年,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任民镇科学接生经验,为实行科学的大队
装备科学接生包67个。同年新法接生婴儿2 396人,占出生婴儿的 70%;科学接生婴儿1 024人,
占总出生人数的30%。1982年全县普及科学接生法。1984年止,已培训接生员1 048人,装备产
包1 010个,新法接生率达32%,科学接生率达67%。
二、妇女病防治
1958年,实行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推行“三调三不调” (经期
调干不调湿、孕期调轻不调重、乳期调近不调远) 的卫生保健制度。1960年进行妇女病普查普
治。对妇女宫颈糜烂、阴道炎、附件炎、子宫脱垂、尿瘘等多发病和常见病均采用“中草药补
中益气汤”配合针灸、蓖麻籽、阴道栓剂药物予以治疗。次年普查63 964人,患有宫脱者1 014
人,闭经者819人,治愈率为63.1%。“文化大革命”期间,妇女病防治流于形式。
1978年后,妇女“四期”卫生保健变为“五期”(增加更年期),并对孕期妇女劳动调直不
调弯,调平不调高。与此同时重点开展妇女子宫脱垂和尿瘘病的防治工作,推行“四一”和
“一新”(一人、一巾、一盒、一水;新式月经带),妇女发病率降低。1981—1984年,累计普
查103 383人,普治10 979人,治愈率逐年提高。
妇女病普查情况
三、儿童保健
解放前,儿童预防接种仅牛痘 1种。新中国成立后,扩增为卡介苗、流脑菌苗、麻疹菌苗
等8种,并对儿童健康状况多次进行检查。1950年为城镇8 528名儿童作身体检查,查出小儿佝
偻病、营养不足、蛔虫病 514例,均予以治疗。1956年县妇幼保健站会同妇联、教育科在城乡
开展了办好托儿所、幼儿园的工作,在托幼组织中普遍建立了医疗保健制度。至1979年已完成
小儿佝偻病、消化不良和蛔虫病的20%的普查普治。是年,在城镇的 5个托儿所和农村1个大队
搞免费驱虫试点,驱虫率达12.3%,在试点的基础上先后为 762名和3 000名患蛔虫病儿童驱虫,
驱虫率为15.4%。至1984年,全县已有托儿所、幼儿园 163所(处),保健教师193人,保育员64
人,幼儿教师398人;各种保健设施基本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