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陈风陋习
第四节 陈风陋习
解放前,社会制度腐败,官宦生活腐朽,民间也出现许多陈风陋习,残害人身,污染社会。
一、缠足
民国初年前,汉族妇女缠足,俗称“裹脚”。以女人脚小为美,(称“三寸金莲”)。脚大
为丑。女孩3岁开始缠足,把脚趾裹折,为的是不让人“耻笑”,妇女深受缠足之苦。
民国元年(1912年),开始禁止这种陋习。此后女子不再受缠足之苦。
二、纳妾
解放前,男女地位不平等,妇女受压迫。在婚姻上男人可以多妻,封建贵族、官僚、地主、
富商等娶妻纳妾。一个男人同时拥有几个妻子,致使妻妾纷争,夫妻不合等家庭纠纷经常发生。
安达县以城内居多。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颁布《婚姻法》,废除封建婚姻关系,实行一夫一妻
制,纳妾陋习被铲除。
三、娼妓
明妓暗娼是旧社会一大陋习。民国初年,安达县有俄人、高丽妓院。伪满期间,安达、正
亚两地均设妓院。安达街有永安里、平安里 2处,是妓院集中之处,俗称“窑子街”。还有
“千龙”、“平和旅馆”等日本关东军妓院。许多良家妇女被迫从妓。至1946年安达县解放时,
全县有妓院40余家,妓女80多人。1947年,政府明令取缔妓院,解散妓女。教育妓女回乡从事
生产劳动,对无家可归的均作妥善安置。至此,明妓暗娼被一扫而光。
四、赌博
解放前,县内赌博成风。伪康德 3年(1936年),安达站就有官办赌局,允许公开赌博。地
点在原第二招待所前院。以后,官、警私设赌场者不在少数,设赌抽红。赌具有纸牌、麻将、
牌九等。日本投降后到解放前出现“会局”,俗称“押会”。押会有37门,押中者得钱30倍。
一些人放弃职业,以赌为生。赢者任意吃喝嫖赌,挥霍浪费,输者倾家荡产,偷盗抢劫事件经
常发生。
解放后,政府严令禁止赌博。但此种陋习未能杜绝。
五、吸毒
俗称“抽大烟”,即吸食鸦片和吗啡。伪满前期,允许私人开设鸦片烟馆,安达站有月明
村、旭阳春、明星楼 3家,集中在南北市场。伪满后期,伪县公署成立烟务股,在安达街设管
烟所2处,正亚街1处。只要申请登记即可领到伪县公署发给的鸦片吸食证,凭证每日定量“配
给”烟炮 2支。烟所备吸烟床和烟枪、烟灯。以后又成立戒烟所,命名“康生院”。日伪表面
上为瘾者戒除烟瘾,恢复健康,实际是以此掩盖摧残中国人的罪恶。并把抓去“康生院”的戒
烟者押往煤矿,强制劳动。1947年后,政府取缔贩毒,限制吸食者。1952年,开展禁吸、禁种、
禁运、禁售和收缴毒品的肃毒运动。戒烟时,采取群众规劝,以自戒为主,政府适当督促帮助
的原则,大力禁烟、禁毒,使吸毒者走向新生。至此,吸毒者绝迹。
六、迷信
解放前,官方宣传封建迷信,推行愚民政策,广大人民群众对不解的自然现象,传为神差
鬼使,迷信鬼神,形成陋习。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废除封建制度的同时,
宣传科学,破除迷信,拆除庙宇,改造巫医神汉,使人们从愚昧中解放出来。但仍有一些人不
相信科学,迷信于阴阳先生、算命先生。一些巫医神汉利用人们的迷信心理,装神弄鬼,胡说
八道,制造谣传,诈骗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