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24年

1924年


   1924年(民国13年)

  1月15日,省长公署下令明水设治员翟星凡撤职候查。

  2月10日,由宋魁甲、吴文清、赵本兴、杨玉山、关有才等五位乡绅倡导组建农会。

  3月21日,明水设治局奉命编建地方游击队,共有两个营、 6个队,有兵丁300名。

  6月,根据省民政、警务两厅指示精神,成立了军警稽查处。

  6月以前,县田赋由青拜两县分别代征,从7月1日开始由本县自收。

  7月,奉省令更改校名,“高等小学”改为 “高级小学”,“国民学校”改为“初级小学”。

  8月,本县设立明水电话所,归哈尔滨电话管理局管辖。县政府开始使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