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1954年
年初,全县普遍开展了初级合作化运动。到同年3月 3日统计,全县共建成330个初级农业
合作社,参加合作社农户达7 36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26.3%。
2月6日至1957年9月5日,在全县城乡开展了社会主义大辩论。
3月27日至31日,县召开了首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78人,选举了县长、副
县长。
8月1日,原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省会设在哈尔滨)。明水县隶属黑龙江省。
8月,广大手工业者开始走合作化道路。到1955年底,全县组织起手工业合作社 23个,有
社员249名,占全县手工业者总人数的34.6%。
10月,根据中央的决定,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兵役局。
11月27日至12月3日,县召开了首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39人,传达了第一
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精神。
本年,黑龙江省第九中学(明水一中)高中班并入安达县中学。
本年12月,县首届一次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 137名,选举了理事
会、监事会和出席上级社代会的代表,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从本年起至1965年 2月,全县共
召开了四届八次社员代表大会。
12月3日,中共明水县委发出了 《关于巩固提高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意见》。到年末统计,
全县已组织起初级社80个,入社农户45 500户,占农户总数的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