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
1964年
1月 25日,中共明水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决定在县直机关干部中开展反对贪污
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运动分
两段进行,第一步进行前“三反”,第二步进行后“两反”,整个运动从 2月初开始到春耕前
结束。
2月6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决定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面上四清)运动。18日至
22日训练社教工作队员,学习了中央两个文件,提出了工作队员必须做到 12个“不准”。3月
16日在全县铺开。到3月末结束,接受教育人数101 902人,占应受教育人数的95.6%。
3月,通泉公社建立了第一批知识青年点,共建点3处,有红日青年点、丰产青年点、红旗
青年点。
4月28日至30日,中共中央委员、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来明水县视察工作。
6月1日至2日,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明水县第四届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代表332名,选举产
生了中共明水县第四届委员会。
7月,明水县城镇青年开始有计划、有组织的上山下乡。
10月31日,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指示,县委决定将工业部改为工交政治部,将财贸部改为
财贸政治部。
12月 5日,中共明水县委做出了关于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决定。
决定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没经过阶级斗争锻炼的 669名干部分期分批地参加农村的社会主义
教育运动。
12月25日至27日,朋水县五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63人。
本年,明水县遭受严重的旱、风、涝灾害,国家拨款25万元,粮食80万斤,救济受灾人民。
本年,改明水县电影放映总队为明水县电影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