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
1967年
1月 20日傍晚,一中红卫兵和哈市来明水串联的学生,准备在县职工俱乐部召开点火大会。
一中火炬战团红卫兵和县委机关部分干部闻讯后,抢先在县委会议室召开敦促大会。一中红卫
兵和哈市学生闯入会场,强行劫走被敦促的领导干部。为此双方发生了强烈的争执,并演成小
型武斗,这就是轰动全县的“1.20事件”。
1月 24日凌晨,建设局部分工人组织的“红色造反团黑明总部”和县委机关少数干部组织
的“县委机关红色造反团”、“邮电局红色造反团”联合夺了县委、县政府的权。对此次夺权,
全县群众持两种态度,有人认为是“革命夺权”,有人认为是“反革命夺权”,形成两大派别。
两派群众各持己见,长期辩论,造成了严重的派性斗争。这就是本县有名的“1.24”夺权。
2月 13日,明水一中火炬战团、县粮库搬运工人红色造反团和广播站内部群众联合夺了县
广播站的权,成立了“东方红广播站”。
2月14日,以一中“海燕战团”为核心的海燕派(认为“1.24”夺权是反革命夺权的群众组
织)群众组织,联合接管了县公安局。以一中“火炬战团”为核心的火炬派 (认为“124”夺权
是革命夺权的群众组织)群众组织,反对海燕派接管公安局。两派群众围攻县公安局 3天3夜。
这就是轰动全县的“2.14”夺权事件。
3月17日,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部分干部发起成立了“317”兵团。
3月18日,县政府部分干部发起组织了“铁扫帚兵团”。
3月26日,“317”和“铁扫帚”两个兵团开始联合,统称为“317铁扫帚联合兵团”。
4月12日,以“317铁扫帚联合兵团”为首的群众造反组织联合夺了县委、县政府的权,成
立了明水县接管委员会。
4月24日,经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明水县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革命委员会由 13名
委员和7名常委组成。
4月30日,在北门外人民体育场召开了万人大会,庆祝明水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
6月14日,全县各群众造反组织实现了 “革命大联合”,成立了“明联总部”。全县共有
131个造反团(队),3 130名“红色造反者”,其中已加入“明联总部”的 67个团(队)2 010人,
占红色造反者总数的64%。
7月至 12月,为了落实毛主席“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指示,全县城乡普遍挖了战备防
空地道,此项工程一直持续到1970年末结束。
9月,明水县“毛泽东思想宣传委员会”成立。
9月21日至24日,明水县第一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 229人。同时成立
了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贫代会)。全县15个人民公社、144个生产大队、1 079个
生产队,也相应地建立了基层贫代会组织。
9月24日至26日,明水县第一次红卫兵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22人。26日成立了红
卫兵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简称红代会),有委员65名,常务委员17名。
10月,全县农村共建起土圆仓4 307个,储备粮食4 100多万斤,平均每人储备200斤。
11月12日,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全部被砸烂,各单位的党、政、财、文一切大权,都被群众
造反组织或临时接管委员会所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