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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面积

第二节 面积




  明水全县版图略呈长方形,东西长 86公里,南北宽31.6公里。土地面积2 313平方公里,
折345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61万亩,占总面积的46.7%;林地42万亩,占总面积的12.2%;草
原72万亩,占总面积的20.8%;水面1万亩,占总面积的0.3%;其它占地69万亩,占总面积的20%。
故有“一林、二草、七分田(含村庄道路)”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