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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四章 林业
章下序
明水县是个无林地区,农民需用木材得从外地调入。解放前,仅部分低洼地段或沟边壕沿
栽种些柳条。伪康德2年(1935年),县城设置有1公顷土地的苗圃,开始引入各种树种,进行人
工造林,重点美化路旁。建国后,党和政府不断发动群众进行人工造林,并认真贯彻造林政策
和“全民办林业”的方针,大搞植树造林。本县发展林业的方向,以营造农田防护林为主,积
极营造水土保持林,坚持造好薪炭林,适当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