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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林木管护

第三节 林木管护




  1947年,明水县在土改运动中,把地主占有的条通(灌木柳)和林木一律收归国有。同时广
泛向群众宣传爱林、护林和大力植树造林等一系列的林业方针改策,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一、护林防火

  1949年至1960年,明水县护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全县从未发生过林地火灾。1961年,县
护林防火工作仍坚持自上而下的层层建立护林防火组织。县、乡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林场建
立一处防火了望塔,配备了防火工具,建立起义务灭火大队,各生产队都成立了以民兵为主的
灭火队,实行场和毗邻乡、镇、村的联防责任制。各级政府都坚持经常广泛地向群众宣传林业
政策、法令,领导经常督促检查,严格执行以群众为基础,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群结合,齐
心努力,共同做好护林防火的工作方针。每到春秋护林防火期,即发动群众人人、户户订立防
火公约,落实联防责任制。1985年各乡、镇专职护林员达958名,其中清林小分队人员 43名,
专门负责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各乡、镇都制定了乡规民约。在林木防护设施建设中,还挖
了护林沟、围林圈等。

  1965年以来,政府狠抓了林木管理,贯彻“护林有功者奖,毁林者罚”的护林政策,使群
众都积极地参加了护林防火活动。

  1980年以来,政府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森林法》,每年都进行1至2次林政大检查,有力地
促进了林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二、林木病虫害防治

  建国以来,明水县对林木病虫害的防治,是从在苗圃内搞防治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到对人
工林普遍进行防治。主要防治的林木病虫害有:榆树紫金花虫、杨元蚧、杨干象甲、透翅蛾、
杨柳毒蛾、蝙蝠蛾和杨烂皮病、杨苗黑斑病、灰斑病、松苗立枯病、落叶松早期落叶病、枯稍
病等病虫害。在80年代前,本县重点防治了杨烂皮病、杨干象甲和杨柳毒蛾等病虫害,防治面
积近 20万亩次,保护了林木的健壮成长。林场还建立了防病虫害的专业队伍,配备机动药械8
台。1980、1981连续两年用飞机灭虫六七千公顷,灭虫率达到 90%以上。1985年开始,试验生
物防治,用红二点瓢虫防治杨元蚧、用性激素防治白杨透翅蛾,效果显著。

  为加强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1980年在县林业局增设森林植物病虫防治检疫站,配备专
职人员3名,负责全县林木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并建有5处病虫害预测预报点。林场和苗圃均有
病虫害防治小组,各乡镇设有兼职防治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