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抗旱排涝
第五节 抗旱排涝
明水县的自然特点是春旱秋涝,对农业生产威胁很大。建国后,引起党和政府的极大重视,
组织千军万马大搞抗旱和排涝的治理工程。截止到 1985年,全县完成土石方量2 944万立方米,
混凝土910万立方米,用工量2 286万个,国家投资2 650万元,地方各级自筹1 425万元。已有
机电井653眼,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15座,塘坝71处,排水干渠25条,长达90公里,已达十
年一遇的标准。经过多年旱涝的考验已经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程度。
1962年,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开始搞排除内涝工程。到1966年完成除涝面积65万亩。
同时对盐碱地区土壤也收到了治碱的效果。
1974年,在夏锄后一段时间里,动员1.5万余人进行清淤,共清出 123条排水壕,长达295
延长公里。
1980年春旱严重,水源奇缺。全县无水源的生产队有566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54.7%。
在春播关键时刻,水利灌溉有了新突破,坐水、滤水、浇水、灌水面积达90万亩,占播种面积
的 60%以上。抗旱教育了群众,锻炼了群众,促进了水利建设的发展。在这一年里无水源队,
新打深井10眼,浅水井246眼,大口井61眼,修塘坝35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