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苗圃·林场

第二节 苗圃·林场




  一、县苗圃

  明水县国营苗圃建于1951年,位于县城北。到1985年有职工18人,其中主任1人,财会2人,
技术员1人,工人14人。土地面积由建圃时的450亩扩大到510亩。育苗面积年平均180亩左右,
到1985年降到29亩。现有机井1眼。

  育苗以杨树无性繁殖为主。从1956年开始搞杨树播种,1958年试播针叶松和珍贵树种。针
叶松有落叶松、樟子松、红松、黑松等;阔叶树有杨树、榆树、水曲柳、黄波罗、核桃秋、椴
树等。1980年以前,群众造林的苗木大部分由苗圃供应,基本满足了群众造林的需要。

  二、国营林场

  明水县国营林场,建立于1959年,场部设在幸福新村 6号(移民居民点),定名为幸福林场。
建场当时省定为机械化林场,由国家投资。宜林地面积35万亩,育苗面积250亩,年造林1万亩。
先后购进拖拉机7台,汽车1台,马30匹。1960年经县政府决定又成立了 3个林场,在胜利公社
远大大队建了远大林场(扩进胜利公社的远大、富裕两个大队);在崇德公社的发展大队建了发
展林场;在光荣公社的金山大队建了光荣林场。划入林场的大队社员、土地、耕畜、机械全部
归林场所有。经过两年的实践证明,由于农业生产任务量大,不利于林业生产,于1962年将新
建的 3个林场全部撤销,只保留原幸福林场。后因这个场部低洼积水,交通不便,将场址迁移
到通达公社勇敢大队的北部,开辟了新的营林基地,定名为明水林场。宜林面积12万亩,育苗
面积250亩,年造林6 000亩。到1985年拥有拖拉机8台,汽车2台,胶轮车 3台,马14匹,牛51
头,机电井4眼,土井6眼,水泥管井6眼。

  从建场到1985年,国家投资469.36万元。造林67 048亩。其中:杨树林面积为47 900亩,
榆树林面积为11 200亩,水曲柳面积为6 000亩,松树林面积为1 000亩,其它黄波罗、核桃秋
等面积为 948亩。已成林面积达53 600万亩。林场任务就是完成造林规划,培育好林木资源,
成为明水县的木材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