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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农机具修理

第四节 农机具修理




  1961年,将工业机械厂改建为明水县拖拉机修配厂。1971年改称为农业机械修配厂。到1985
年全厂有固定工人201人,主要生产设备 45台,试验修理设备10台,生产拖内配件20多种,农
具配件 2种。1970年前一直以维修为主,后开始承担拖内配件和农具配件的生产任务。1971年
至1985年共为国家生产拖内配件77 981件,农具配件30 875件。

  1976年,县根据各公社维修农机具的实际情况,采取了集中设备和技术力量,提高修理质
量的要求,分别在爱国、兴仁、通达等 3个公社成立了修理网点,归该公社机械管理站领导,
承担本公社以及附近公社农机具的检修任务。1980年正式改称拖修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