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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开发

第一节 土地开发




  明水县土地开发较晚。初垦时间是清咸丰 2年(1852年),因齐齐哈尔城“公田”连年歉收,
粮食不足,特派水师营旗兵来巴拜一带 (现今的团结乡,通泉乡、东部的兴仁、永兴、繁荣、
光荣等乡镇)荒场,设八旗养育兵到屯场,垦荒播种。

  大批垦荒始自民国元年(1912年),当时黑龙江省出放官荒,直、鲁、奉、吉等省汉族人民
大量前来垦荒。民国 3年(1914年)本县境内已成为移民垦荒集结的地带,成片荒野开始变成良
田。民国12年(1923年)12月,建立“明水设治局”,经省批准由青冈、拜泉两县划拨土地2 400
平方公里。

  伪康德2年(1935年),耕种面积为192万亩。那时农业技术比较落后,大部分是耕作粗放,
广种薄收。由于土地开垦晚,土质肥沃,产量仍然不低,故有“北大仓”之称。

  通肯河下游适于耕种水田的荒地有 1.3万亩。民国19年(1930年),自由开拓民朝鲜族农民
来通肯河沿岸,垦荒1 750亩,试播水稻。民国20年(1931年)开水田3 343亩,到1949年发展到
8 775亩,1956年水田面积达到19 530亩。60年代朝鲜族农民外迁,水田面积逐年减少,到1985
年水田面积恢复到7 602亩。

  从建国到70年代,全县垦荒面积为150 452亩,旱田 142 607亩,水田7 845亩。其中:有
50年代开垦的旱田64 800亩,水田 7 845亩;60年代开垦的旱田77 172亩;70年代开垦的旱田
8 480亩。

  农业合作化以来,政府号召:根据可能条件,尽力扩大耕地面积,开垦地头地脑,沟边壕
沿,地半夹荒,有计划地开垦生荒。1955年通过整社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耕地面积不断扩
大,新开荒42 765亩,另有16个社联合办了3个分社,垦荒4 350亩。1956年接收山东青年垦荒
队员709人,建立3个村,开荒14 580亩,除此之外全县又开荒27 900亩,1955年和1956年共开
荒89 595亩。但由于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扩大村屯建设等原因,耕地面积逐年减少。
1960年耕地面积就减少了 31 196亩,其中:水利占地1 980亩,交通占地 3 050亩,基建占地
4 270亩,改林、改牧11 460亩,因灾废弃4 900亩,其它 5 536亩。农民负担耕地面积由1949
年的人均13亩,减少到1985年的6亩。

   明水县几个年代耕作面积的综合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