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工厂 一、五八三厂
该厂坐落在县城南3公里处,哈黑公路东侧。1958年8月份,由集体所有制的编织社、鞭炮
社、棉麻社合并成立跃进工厂,后改为“五八三”厂。当时生产鞭炮、围枪药、硝铵炸药,1962
年调整时期关闭。
1969年 4月,经省重工业局、省国防工办、国家第五工业部批准复产,县投资重选了厂址,
新建了厂房。到1985年,厂区面积 1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 859平方米,有职工349人,其
中工程技术人员3人。分设3个车间,有主要设备粉碎机、混合机、球磨机、装药机、卷筒机和
汽流半燥设备10台(套),固定资产原值达到251万元,年生产硝铵炸药1 449吨,完成工业总产
值247万元。
在生产过程中,逐渐改革设备,1978年改革了工艺流程,安装了封闭式粉碎机、气流干燥
设备和装药机,实现了半机械化生产,取消了手工业开放式生产。1981年又解决了环境污染的
问题,采取了烟道除尘、水浴除尘的方法,消灭了粉尘,保证了人身健康。
二、制药厂
该厂位于县城内东南四道街路南。1974年由聚丙烯腈纤维厂转农药厂,1978年又转为制药
厂,生产肝太乐原粉和西药片剂。1976年用野生植物“狼毒”根茎为主要原料,研制成“结核
灵”,经过药检和临床使用,是主治淋巴结核的良药。
1977年以来,先后增置了混合机、打片机、糖衣机等专用设备。除继续生产结核灵外,还
增加了打制四环素、肝荣、肝太乐和痢特灵等片剂品种。产品销售到全国各地。到1985年全厂
占地面积5 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 550平方米,有制药专用设备11台,固定资产原值达到77万
元。职工91人,工业总产值完成46万元。
三、塑料厂
该厂位于县城南,东四道街路南。1974年由集体企业实验厂转建而成。到1985年有职工87
人,其中管理干部6人。有主要设备:挤出机10台(套),其中国家标准设备 2台,百吨油压机1
台,捏合机1台。维修能力基本形成,有立式铣床 1台,C6—20车床1台。生产塑料双线管、自
来水管、电木台、节日灯等,工业总产值完成48万元。
1985年化学工业各工厂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