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工厂
第二节 主要工厂
县发电厂
1945年在制米厂内设有1个发电车间,用7.5千瓦柴油机发电,供本厂生产使用。1949年,
安装上90马力锅驼机,带70千瓦发电机进行发电,发电量达到57千度。1958年由粮油加工厂分
建正式成立明水县发电厂,有职工34人,仍用锅驼机为动力带70千瓦发电机进行发电,发电量
达到190千度。1960年县投资扩建发电厂,安装5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1套,有职工 70人,改建
城内输电线路,扩建城郊农村输电线路,发电量达到 2 750千度。1967年,国网电源接入本县
使用,1968年停办县发电厂,其设备由省分别调给外县使用。1985年有电力工业 1户(农电局),
有职工188人,工业总产值7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