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业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地提出企业工作的重点要转到经济效益上来。县内国营企业和
集体企业,针对各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按八项经济指标,加强定额管理,实行工厂、车间、
班组经济指标承包责任制。县政府又分别同局、厂、车间签定经济责任状,同时给企业松绑放
权,给厂长生产经营决策权、内设机构权、职工奖励权、辞退职工权等四个权。有力地调动了
职工的积极性,使生产出现了活力。
1982年以后,在完善经济指标承包的同时,又按着省、地“小型企业都要放开经营”的指
示精神,对国营预算内的15个企业中的13户实行放开经营。实行了“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独
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管理办法。1984年以后,又在巩固经济指标承包,放开经营,简政
放权的 3项改革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巩固、消化、充实、完善”的方针,在企业领导班子组
阁、职工工资两个方面实行了改革,并组织开展了企业向外联合工作。
在县属32户工业企业中,民主选举了厂长的有11户,组织委任厂长的有18户,毛遂自荐当
厂长的有1户,由厂长自己“组阁”,选用副厂长组成领导班子,班子成员组织委任的有2户。
为改变干部职务终身制,迈出了第一步,调动了干部、工人的积极性。
工资制度改革,重点改革了国营预算内15户企业的职工工资制度,打破八级工资制,分别
实行按效益、按产品质和量支付报酬和实行计件工资、联产计酬、岗位浮动工资。企业中的干
部也实行了职务工资。在进行改革的同时,还组织企业向外联合,已有4户(水泵厂、冷饮厂,
农机修造厂、联营厂)分别同哈尔滨、上海等外地联合。二轻系统已与外地联合的有 6户(农具
厂、铝制品厂、二砖厂、钟刻修配厂、保温材料厂、塑料厂)。
改革中国营预算内企业经济效益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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