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种植业
第四节 种植业
一、农 场
1959年,社队开始办农场,有农场 4处,经营土地12 000亩。1962年,社队农场土地划归
本公社种子队经营。1971年以后,全县15个公社都办起了农场,共经营土地40 000亩。到1985
年,乡(镇)村办农场共有10处,经营土地面积4 242亩。其中乡(镇)办农场3处,经营土地面积
3 242亩;村办农场7处,经营土地面积1 000亩。
二、林 场
乡村办林场始于1982年,当时有育林林场 1处。到1985年乡镇办林场 4处,经营林地面积
1 500亩。
三、果 园
1964年前后,在农村188个生产大队中,曾有 78个大队办起果园。当时由于受极“左”路
线的干扰和单一经营思想的影响,再加上缺乏栽培技术,到1972年,这些果园基本都毁掉了。
1976年大苹果匍匐栽培技术获得成功之后,在调整农业政策过程中,社队果园又发展起来,全
县12个公社有48个大队建起了果园,果树面积共有1 620亩,果树101 020株。1978年县革命委
员会制定全县果树规划,要求农村各大队普遍兴建果园。从1981年起,崇德公社光华大队、胜
利公社示范大队又分别建立了2处面积为150亩的果园。到1985年,全县乡镇共有果园面积60亩,
年产水果5万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