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下序
第七篇 交通·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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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境内,既无铁路又无水路,公路交通是唯一通道。
1949年前,境内有简易道路7条,总长156.9公里,均为土路。每逢雨季,交通经常中断,
车辆及行人通行受阻。
1949年后,明水县交通运输事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现在,境内的干线公路和通往乡间
的公路均用沥青、渣油、砂石铺筑而成,晴雨无阻,交通运输较为发达,昔日的僻乡今日变成
了通途。县之间、乡之间、村之间的公路网已经形成。到1985年,全县公路总长度已达到929.65
公里,比建国初期增加近6倍。其中县间公路5条,169.6公里;乡间公路6条,89.4公里;专用
公路1条,4.7公里;乡村公路127条,665.95公里。达到二级公路标准的有 1条,352公里;三
级公路标准的有2条,60.6公里;四级公路标准的有7条,140.8公里。
明水县桥梁建设始于伪满康德 2年(1935年)。1949年以后,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桥梁也
在不断改建更新。到1985年,全县共建桥梁29座,总长647.08米,其中永久性桥梁25座,半永
久性桥梁3座,木桥1座。
明水公路运输始于民国初年,当时运输工具十分落后,使用的是花轮车和大铁车。解放后,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迅速,到1985年,全县汽车客运量达79万人次,比建国初期增长近80倍。此
外,个体客车到1985年已有6辆。货运量比建国初期增长了50倍。
明水邮政业务始于清朝末期光绪年间,境内设有邮驿。民国期间,开始设立邮政局。伪满
时期,设有邮电局、所、代办处。建国后,人民邮电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到1985年,全县邮电
网路已遍布城乡。全县农村已达到村村通电话,县城内已实现了电话半自动化。电话线路已达
754公里,投递网路1 78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