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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通工具

第四节 交通工具




  清末,明水使用的交通工具是铁木结构的畜力车,冬季多数利用马拉爬犁进行运输。20年
代末,明水县城内谭宝泰购进1台破旧的载重1.5吨的德国造戛斯汽车,这是本县有史以来第一
台机械化货运交通工具。伪满康德3年(1936年)才有2台货运汽车。

  新中国成立初期,私人经营汽车 6台。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时,全部入
股合营到运输公司。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机动车辆大幅度增加,
到1985年,全县共有各种机动车辆2 503台,畜力车2 750台。

   1949——1985年交通工具拥有量一览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