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城镇道路

第一节 城镇道路




  民国12年(1923年)当时的地方政府对兴隆镇(明水镇)的街道进行了规划和建设,在城内修
筑了东西、南北两条主要街道,长达6.6华里,均为土路。

  伪康德 4年(1937年)动员城镇市民、职员整修城内道路,除维修东西、南北两条主干道外,
又扩修了4条次干道,长13.5华里,都是土路。

  解放以后,县政府对城内道路的建设非常重视,设有专门机构抓这项工作。每年春秋两季
动员全县职工、居民维修街路、巷道两次。1976年改修一部分土路,把正大街,南北三道街路
面加宽、修直、整平,新修了南北四道街、五道街的道路,并加宽到 6米。主干道铺上了渣油
路面,两侧排水沟砌砖加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府把城镇建设,视为重点工作来抓。1979年至1984年先后两
次大规模的打通防火通道,解决了巷道窄小、胡同堵塞、道路弯曲、路面不平的问题。1985年
省、县投资,将东西、南北两条主街道铺上了渣油,总长 为5 810米,修筑维护砂石路一条,
1 700米。在主、次干道的交叉处,敷设涵洞 19座。在城内主、次干道的两侧栽上了杨、柳树。

   1985年县城主要街道现状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