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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设计

第二节 工程设计




  1957年以前,县城内建设工程多属于一般土木建筑,均由建设单位自行设计。1958年建设
局内设设计室,有工程设计人员 2人,其设计能力基本可以满足全县的需要。1981年成立县建
筑设计室,有工程设计人员6人,其中有助理工程师1人,技术人员3人,绘图员2人。到1985年
有工程技术人员7人,其中有工程师 1人、助理工程师1人,每年可承担13 000至22 000平方米
的土建工程设计任务,全县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实行定额计件工资制的计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