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商业 民国初期,黑龙江省出放官荒,来明水垦荒者日趋增多,私营商业应运而生。民国7至8年
间(1918年至1919年),从关里来此垦荒者宋兴武在兴隆镇(县城原名)东街路北开办一个杂货铺,
名叫金生钰,是本县第一家商号。后来又有从六屯(今青冈兴华镇)、拜泉、安达等地迁来的德
发源(后改为永裕盛)、福顺号、同生合几家京庄杂货店陆续开业。以后私营商业继续发展。民
国13年(1924年) 5月成立商会,入会坐商36家。此外还有饭店、客店、游商30多家,共有经商
者70余家。民国16年(1927年)入会者达到53家,加上不在会者共有100余家。民国18年(1929年),
全县大小商号发展到 320家,从业人员2 355人,资本金江钱折哈大洋26.29万元。资本最多的
金生钰、永裕盛、德发源各2万元。
民国时期,明水县输入货物来源主要是六屯、拜泉、安达、哈尔滨、沈阳、天津等地。货
物输入大商号自行到外地采购;小商号从大商号输买。这时市场外销日货居多。国货输出县境
仅有粮食、皮张等,运至安达站出口的共有17种。民国18年(1929年),本县输入89种货物中,
有日货85种,占95%。民国20年(19316),粮运迟钝,粮价低落,农家亏赔,入不抵出。加之通
货膨涨,钱法见毛,一些私人商业被迫关闭。本年全县经商户大幅度减少,比1929年减少了103
户。仅剩绸缎杂货铺6家、烧锅2家、油坊3家、下杂货店17家、药店6家、旅店和小店15家、饭
店和麻花铺20家、木业3家、银业2家、皮业1家、铁业1家、澡塘业1家。市面比较萧条冷落。
1929年全县大小商号基本情况统计表 金额单位:元
伪满时期的私营商业兴衰无常。伪大同元年(1932年),受匪贼、水害的影响,农产品价格
下跌,私营商业不够兴旺。伪康德2年至康德6年(1935年至1939年),这个时期私营商业比较兴
旺,彼时全县各大小商号有280家。伪康德 7年(1940年)8月,实行经济统给,不许商号私自进
货,组建了棉布组合,粮食组合,制果、糕点、鲜货组合,饭馆业组合,酱园业组合,豆腐坊
组合,五金业组合,服务业组合,照像业组合等 9个组合。各私营店铺进货均由组合分配供给。
由于实行经济统给,缺少货源,多数私营商业处于关闭状态。伪康德 8年(1941年)以后,日伪
统治加剧,苛捐杂税猛增,强制发行“必胜储蓄券”,城乡商业更加萧条,到解放前城乡私营
商业只剩102户。
1945年2月城内坐商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
解放后,国家对私营商业采取保护政策,私营商业有所发展。 1949年城内坐商发展到187
户,其中皮毛业 4户、鞋帽业2户、日用品业44户、粮米业2户、肉业11户、菜业 3户、旅店业
9户、棉丝品业11户、药房业6户、切面业4户、医疗业21户、水铺业5户、棚铺业 2户、银店业
4户、菜籽业4户、家禽业1户、五金业9户、化妆品业 9户、理发业7户、饮食业28户、照像业1
户。1953年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经销代销、联购
分销、联购联销。1955年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和合作化道路,组成合作商店 2个、合作小组
2个、经销小组2个、代销小组1个、联购分销小组11个、联购联销小组4个、经销国营与合作社
商品和代购土副产品的小商贩 126户。1956年,完成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组成了22
个公私合营企业,有职工278人,资本金53 754万元。其中公私合营商业12户,职工187人;合
营饮食业5户,职工40人;合营服务行业 5户,职工42人。加上组织其他合作形式,使92%的私
营商业走上了公私合营、合作的道路,完成了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组织公私合营后,私方人员拿定息,定息率按投资额的5%,从1956年底到1970年15年不变。
但在“文革”期间都停止了定息。
1955年末私营商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户、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