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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供销商业

第三节 供销商业




  一、供销网点

  (一)县供销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自愿联合,自筹股金,并由国家投资扶助的群众性的商
业组织。

  1949年9月1日成立了明水县供销合作社,负责领导全县城乡基层供销社。以后改为县供销
合作社联合社。到1985年末内设秘书、财会、干部、基层、副业、业务、保卫、科技等 8个科。
下属 3个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特产品收购公司、果品公司),1个贸易货栈,1个蚕业站,
1个马场,7个商店,4个收购部,14个农村供销社, 79个分销店,25个代销点,14个收购部,
9个饭店,9个服务部,8个其它网点。全系统共有职工 1 163人。全年零售额完成2 182.8万元,
比1949年增长28倍,占社会零售总额的23.2%。

  供销社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监事会,分别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员分红,根据当
年供销社盈利多少,按社员股金多少进行。但所得不超过社员股金。为工农作纽带,为城乡架
桥梁,消除中间剥削,是当时供销合作社的办社方针。

  “文化大革命”期间,供销合作社事业遭到严重破坏。在此期间,供销合作社由集体所有
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恢复了集体所有制。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

  (1)城市供销合作社 市民合作社:1946年冬,县城内4个街从10月至12月先后用土改斗争
分得的果实,成立4个市民合作社,共有社员1 564户,共有资金512 869万元(东北地方流通券)。
1949年8月将4个市民合作社合并为1个市民社,并将下属的 13个营业单位合并为 1个门市部,
1个油坊,1个皮铺等3个营业单位。合并后共有资金963 314 650元(东北流通券)。

  军属合作社:于1948年7月 1日在县城正式成立,有社员254户,按军人家属人口及生活状
况分别等级,发给股票,共有资金6 932万元(东北币)。实行盈利分红。1949年4月改称为“职
工消费合作社”。入社的社员已占城内人口的80%以上。

  城区合作社:1949年初成立。它的任务是行政上领导,业务上指导市民合作社和军属合作
社。

  (2)农村供销合作社 1949年3月,在通泉区正红旗村建立了第一个农村供销合作社,共有
社员2 052人。股金11 500万元(东北流通券)。

  1949年末,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到 46个,入社的社员已发展到76 692人,股金117 760万
元,从此占领了农村商业阵地,成为农村商品交换的唯一贸易机构。

  46个基层供销合作社是:

  一区职工合作社 双发村村社 树人村村社 吕家沟村村社

  正红旗村村社 六区联社 二区联社 双长村村社

  毛家沟村村社 五区联社 镶蓝旗村村社 五排五村村社

  九排二村村社 六村村社 四区联社 四排头村村社

  四排三村村社 四排四村村社 十排三村村社 十排四村村社

  联合村村社 镶红旗村村社 五排二村村社 四排八村村社

  十二村村社 三区联社 平等村村社 七区联社

  八区联社 九区联社 十区联社 和平村村社

  胜利村村社 车家村村社 刘家店村村社 兴隆村村社

  新兴村村社 三合村村社 车家围子村村社 赵继良村村社

  王小铺村村社 东兴村村社 仁和村村社 冯家围子村村社

  同乐村村社 板子房村村社

  1955年,全县并村划乡,于同年6月初开始并社,将原46个村社合并为18个社:

  市郊社 永久社 兴通社 爱国社 丰产社

  胜利社 双兴社 兴仁社 繁荣社 同乐社

  崇德社 和平社 东兴社 树人社 光荣社

  通泉社 通达社 友爱社

  1958年为适应人民公社化的新体制,7月下旬将 18个社化为市郊、双兴、兴仁、繁荣、爱
国、通泉、崇德、通达、胜利、永久、幸福等12个供销社。以后合并为11个社。1963年改为14
个社,直至1985年。这14个社是:团结社、双兴社、东兴社、永久社、兴仁社、树人社、永兴
社、繁荣社、光荣社、通泉社、友爱社、崇德社、通达社、育林社。

  二、购 销

  本县自有供销合作社以来,通过自己的购销业务活动,真正起到了支援农业生产、方便农
民生活、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活跃农村经济的作用。具体做了组织工业品下乡,搞好农副产品
采购,组织农村集市贸易,改善经营管理等工作。

  (一)生产资料供应 为了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县成立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站,经过几次变
化,1975年改称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下设两个生产资料日杂商店。1985年末,共有职工
164人,有流动资金440.5万元,担负着全县生产资料、日杂商品的进货、批发、供应任务。

  生产资料经营范围有小农工具、化肥、农药、药械等。生产资料进货来源:一是当地安排
生产。品种有:千斤、犁铧、二齿子、洋镐、片镐、大镐、四股钗、三锄、二刀、皮马用具、
绳套、柳制品等。二是省内外进货。进货办法是签订合同。在供应上本着“兵马未动,粮草先
行”的精神,“早”字当头,“查”字领先,早调查需要,早安排生产,早联系货源,早组织
进货,适时供应。特别是遇到灾年和特殊急需的生产资料,更是及时组织进货。1982年本县发
生严重虫灾,生产资料公司及时组织 200多吨农药,直接送到农村,做到了虫起药到,保证需
要。在做好生产资料供应的同时,还帮助农村做好牲畜、饲草、种籽的余缺调剂工作,不仅极
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还使销售额、销售量显著增加。

   明水县历年生产资料供销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二)生活资料供应 县生产资料公司除经营生产资料、日杂商品、土特产品外,还经营水
果。1975年将水果站改为果品公司,直至1985年。果品公司下属两个水果商店,共有职工91人,
担负全县水果、干鲜调料的进货、保管、批发、供应任务。占用流动资金61.6万元,每年经营
量100多万斤。

   供销商业历年销售额销售量情况表



  续表



  农村供销社综合经营各种生活资料,农民所需用的各种生活用品,都由供销社供应。为了
方便群众购销,供销部门做到了乡乡有社(供销社)、村村有店(点)。到1985年末,全县农村共
有供销社 14个、供销部和代销点104个。供销社在销售方式上,除门市部经常销售外,农忙季
节和市场旺季,还开展“四到队”活动,同时还举办各种类型的物资交流会、物资展销会和早、
午、晚市等活动,活跃了市场和购销。

  (三)土特产品收购 1949年10月,县社所属农村服务部改为土特废品采购站。经过几次合
并,于1972年正式改为土产公司。1985年下属复兴商店、草场和4个收购部,共有职工156人。
担负全县土特产品、废旧物资的接收、收购、保管、调运任务。建社初期,各供销社均设专职
收购员,随着收购范围的扩大和收购量的增加,各中心社都设了收购部,配2至3名专职收购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还设了一些个体代购员,形成了一支庞大的收购队伍。

  收购范围和经营种类有农副产品类、干鲜瓜果类、土特产品类、畜产品类、废旧物资等100
多种。供销社建社初期,除收购土特、废品外,还收购粮食、生猪和鲜蛋。1954年粮食实行统
购统销政策和1955年商业成立食品公司后,粮食、猪、蛋收购业务分别交粮食和商业经营。但
农村没设收购站以前,猪、蛋仍由供销社代购。1963年 4月,改变了生猪收购和经营形式,由
国营商业直接收购,供销社负责派购、复查落实、组织送交。将原商业经营的畜产品交给县社
经营。1957年以前是挂牌自由收购。1958年大跃进以后,由于任务层层加码,高指标、高任务、
强调多购,对农民留用部分照顾不够。1961年 4月,为了调动农民生产、交售的积极性,对大
麻、谷草、烤烟、牛马皮、羊毛、蚕茧等实行派购,超额完成任务,实行奖售粮食和加价的政
策。“文化大革命”期间取消了派购政策。

  供销社为了扩大农副产品收购,从生产出发,帮助农村发展多种经营。参与勘察资源、参
与规划, 抓住重点品种和季节,集中力量,组织生产。 春抓春养春种,夏抓废品收购,秋抓
“小秋收”,冬抓编织、熬制、狩猎、运输等副业生产。并通过宣传、扶持,帮助解决资金、
原料、设备、工具、种籽、种畜等问题,加强了技术指导,促进了多种经营生产的发展。在收
购方法上,始终坚持长年收购和季节突击收购相结合;专业人员收购和大搞群众突击收购相结
合;在社、店坐购和流动收购相结合的方法,既方便了群众,又扩大了收购。60年代初,收购
业务比较活跃,“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供销社体制改变,收购业务不够活跃,收购额上升
幅度不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2年恢复了供销社体制以后,生产大上,收购
额猛增。1985年,农副产品收购额完成367.9万元,比1982年增长90%。

  (四)自营业务 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市场偏紧,为补短补缺,成立了贸易货栈,经营估
衣、水产品、海产品、水果、干菜、调料、禽、兔等,补充了市场不足。1964年,撤销了贸易
货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适应新形势,活跃城乡经济,于1979年又恢复了贸易货
栈。到1985年末,共有职工40人,自有流动资金80万元,经营布匹、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副食品、调料、建筑材料等商品,购销额逐年增加,1985年购进额完成 224万元,比1980年增
长72.3%;销售额完成 204万元,比1980年增长67.3%。对补短补缺,活跃城乡物资交流起到了
一定的补充作用。

   供销商业历年农副产品收购完成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续表



   1980年至1985年供销商业自营业务情况表(一)



   1980年至1985年供销商业自营业务情况表(二)



   1980年至1985年供销商业自营业务情况表(三)



   1980至1985年供销商业自营业务情况表(四)



  三、商品运输

  农村供销社建社初期,资金少、进货也少,提倡勤进快销,进货时用人背、肩挑,坚持勤
俭办社。随着商品需要量和收购量的增加,后来就雇用个人或互助组的大铁车往县里送各种农
副产品,回来时拉各种商品,以后各供销社自己都拴了胶皮车,少者一台,多者两台。从80年
代开始,又都卖了胶轮车,买了汽车或拖拉机。到1985年末,全系统共有汽车16台,其中县城
各公司8台,农村社8台;共有四轮车8台,其中县公司、商店有4台,农村供销社有 4台。做到
了自货自运,节约了运费,加快了运输。

  四、商品保管

  1949年建社初期,收购的农副产品多数品种都是露天保管,后来改用了简易席棚或土木结
构的仓库。到 1985年末,普遍建成了全砖结构的仓库。全系统城乡共有商品仓库 46栋,面积
16 200平方米,其中县城各公司有 30栋,12 200平方米;农村供销社有16栋,4 000平方米。
在这些仓库中,有砖木结构的45栋,15 700平方米。各种商品全部改变了露天存放现象。

  明水是非铁路沿线县份,过去没有暖库,冬季吃不到鲜水果。60年代初,县果品公司修了
一栋暖库,面积 264平方米。到1985年末,全县共有暖库4栋,1 000平方米,每年冬季储存水
果500吨左右。全县城乡人民新年、春节期间都能吃上了新鲜的水果。

  五、民主管理

  农村供销社是农民自愿联合、自愿入股、自愿筹资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的商业组织。按
社章规定:供销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社的最高
权利机关。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主持供销社的一切工作和监督。

  自建社至1957年,供销社的民主管理不断加强,购销业务活跃,经济效益较高,社群关系
密切,农民很欢迎这种经济组织。1958年国合商业合并,农村供销社下放给人民公社领导。合
并后,统筹安排了城乡市场,国合之间的矛盾统一了,商品流转环节减少了,人、财、物力也
节省了,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供销社的民主管
理撂荒了,民主监督大大削弱了,国合之间互相促进、互相制约的作用消失了,城乡之间、购
销之间的矛盾反应的不灵敏了,经济核算思想淡薄了。许多制度破而未立,财务统得过死,过
多强调统一,影响了供销社的积极性,助长了干部供给制的思想,滋长了“官”办作风,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了销售财务工作的开展。

  1961年国合分家,恢复了供销社,民主管理逐步恢复起来,到1965年这个期间共召开了两
届四次社员代表大会,使供销战线出现了思想觉悟提高、社群关系密切、经营管理改善、购销
业务活跃的大好局面。1965年商品纯销售额完成932万元,比1957年增长一倍多。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供销社由集体变为全民,取消了社员代表大会、理
事会、监事会等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组织,一些合理的规章制度遭到了破坏,供销社从此失去
了群众监督的基础,丢掉了民主管理的老传统,滋长了官商作风,生产观点淡薄了,守门待客
的问题出现了,购销业务不够活跃,亏损社增加。商品纯销售额徘徊在 1 000多万元左右,采
购额在100多万元左右。1969年全县14个农村供销社有9个社亏损,亏损额达40多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1983年重新恢复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和实行经济体制改
革以来,重新扩股,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实行了多种经营形式的承
包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三大观点进一步增强,服务作风大大转变,促进了多种经营
生产,活跃了购销业务,购销额猛增,亏损社减少。1985年购进总额比1983年增长 82%;商品
纯销售额完成2 806.9万元,比1983年增长6.1%,农副产品收购完成367.9万元,比1983年增长
82.6%,亏损社由6个减少到4个,亏损额由19万元,减少到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