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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国营商业

第四节 国营商业




  1946年筹建贸易局,1947年建成,下设粮栈和新华商店。1948年又建了油坊。同年10月贸
易局改为贸易公司,是一个综合性的国营贸易企业。1950年10月31日撤销了贸易公司,成立了
工商科,下设粮食、百货、土产三大专业公司,公司下设批发、零售商店,共有职工 200余人。
1952年至1953年,新建了煤建公司和医药公司。1956年把工商科改为商业科,下属增设了纺织
品公司、饮食业专业公司。1957年成立了服务局,将原商业局所属的食品公司(原土产公司)、
专卖局、饮食业公司划出来,归服务局管辖。当时商业和服务系统共有职工 1 561人,比1950
年增长 6倍。1958年商业、服务、供销合并成立了商业局,撤销了各公司,实行了政企合一。
1961年商业和供销分开,恢复了商业局和供销社。基层企业成立了百货站、食杂站、煤木站、
肉禽收购站、饮食业管理部、百货一商店、三八副食品商店。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和供销社几经合分,又恢复了商业科,直至1985年。科内设秘
书、人事、业务、财会、计统、保卫、集体企业管理、教育等 8个股。下属百货公司、食品公
司、饮食服务公司、五金公司、糖酒公司、纺织品公司等六大公司,外加省、地直属的石油公
司、医药公司、药材公司、烟草公司、水产公司,全县共有11大公司,共有职工1 722人。1985
年全年零售额完成3 303万元,比1949年增长1 320倍。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49年的12.5%
上升到 47.3%。起到了领导经济、稳定物价、活跃城乡物资交流、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促进
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商业网点

  1949年县城内有国营商业网点4处,到1954年增加到11处,共有职工102人,其中有百货公
司下属的第一百货商店、第二百货商店(1956年合并批发商店),土产公司下属的食品商店、食
品批发组、籽仁收购部、鬃毛收购部,纺织品公司下属的花纱布批发商店;专卖公司下属的专
卖批发部,以及粮米批发部两处,其它国营商业网点1处。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有90%
以上的私营商业组织了公私合营和合作企业,商业网点增加到17处。其中商业网点14处,粮食
网点3处。以后在农村各供销社先后都成立了收购站,在通达、崇德、兴仁、繁荣等4个乡镇均
成立了药材门市部,商业网点又大大增加。到1978年城乡国营商业网点增加到80处。其中商业
网点68处,饮食服务业网点12处,比1958年增加了 3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商业网点大
幅度增加,到1985年增加到110个,其中商业网点93处,饮食业网点10处,服务业网点7处。商
业网点遍布城乡,大大方便了群众购销。

  二、商业购销

  (一)工业品购销 50年代货源较为充足,商品渠道多,企业经营积极性高,商品购进额逐
年上升。1960年购进额比1949年上升17.4倍。

  60年代,特别是三年困难时期货源较为紧张,一些商品,如纺织品、格线、火柴、肥皂、
香皂、食糖、猪肉、鲜蛋、铁锅、自行车、缝纫机等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和发票供应;糖果、糕
点实行高价出售。商品购进额下降。1965年购进额比1961年下降 17%。后来随着国民经济的调
整,市场货源开始好转,逐渐取消了凭证凭票供应和高价出售的临时措施。

  “文化大革命”期间,合营企业变成了全民企业,形成单一渠道,商品进货按行政区划固
定渠道,层层分配,企业没有采购自由权,使人们产生供给制思想,商品购销额增长不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了流通体制改革,打破了行政区域,权力下放,企业有了
经营自主权,自进自销,运购运销,联购分销,使经营品种增加,进货额猛增,商品货源越来
越充足。1985年工业品购进总额完成1 065.5万元,比1978年增长4.33倍。经营品种已达5 000
多种,除名牌香烟(牡丹、凤凰)、名牌自行车(永久、凤凰)、彩色电视机等高档商品仍实行分
配、发票供应外,其它商品一律敞开供应。

  (二)生活资料供应 国营商业生活资料供应,一方面担负着商品分配和批发任务;一方面
担负着城内零售任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县城内国营专业批发机构只有 8个。党的十
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集体、个体商业的迅速发展,进货户头大大增加,靠原有的批发机构
已不适应,根据开放、搞活的方针,从1984年开始出现了零售兼批发企业。到1985年末零售兼
批发企业有11处,加上原有的批发机构全县共有19处。方便了各类商业的进货,商品调出额猛
增,1985年比1982年增加1倍多。

  批发企业贯彻执行“城乡皆需要的工业品优先农村”的商品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商品。并
始终坚持批发为零售服务的方向。“文化大革命”前批发企业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
农村,带样下乡,征求意见,了解需要,开展送货到店、到社活动,受到了基层的欢迎。“文
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滋长了官商作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了各种类型的经济
承包责任制,调动了企业职工的积极性,转变了服务作风,经常组织基层企业参观选货和送货
到社到店等活动,使销售额猛增。1985年商品纯销售额完成3 426.6万元,比1978年增长75.1%。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购买力的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消费品需求状况
和趋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生活需要的商品也由低档向高档发展。

  在食的方面:食用品销售总额1949年完成25.5万元,1952年完成 151.4万元,1965年完成
509.7万元,1976年完成1 114.9万元,1981年完成2 060 6万元。1985年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 033.2
万元,其中副食品零售额为3 052.6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8%。在粮食消费中,粗粮比重
下降,细粮比重上升,由1950年的12.5%,上升到36.8%;猪肉销售 83.73万斤,比1952年增长
8.1倍。 食糖、糖果、糕点、果品、鱼虾、罐头、各种烟、酒、茶等副食品的销售量也都成倍
或几十倍的增长。人们的食用品已由过去的少品种、多数量,向多样化、营养型发展。

  在穿的方面:长期以来,人们以穿棉纺织品为主。随着科学和工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衣
着也在不断变化,50年代是更生布、大花旗;60年代是各种斜纹和华达呢;从70年代开始,逐
步向棉涤纶、混纺、化纤、毛纺织品转化,而棉布销量大大下降。1985年棉布销售量比1971年
下降了50%。涤纶、混纺、化纤布销售量比1971年增长1倍。在服装款式上,过去男、女、老、
少区别不大,多为青、蓝、灰、白四种颜色。现在的要求是花样新、质量好,美观大方。老年
人讲究舒适庄重的服装;青年人追求穿多彩多样理想的服装,如西服、毛呢大衣、呢绒服、登
山服、仿皮上衣及皮鞋、胶鞋、旅游鞋等,儿童服装趋向套装化,如“警察服”、夹克式、运
动式、“小西服”等。

  在用的方面:解放初期,生活日用品多以针头线脑、锅碗瓢盆、肥皂、毛巾、火柴、煤油
为主;到了50年代、60年代,座钟、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开始增多;到了70年代各
种大型耐用的和装饰性的商品销售额大幅度增加;到了80年代,各种高档商品的销售量也越来
越多。如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电风扇、录音机等。1985年仅国营商业就销售电视机1 424
台,比1983年增长4.2倍;销售洗衣机1 621台,比上年增长1.9倍;销售录音机633台,比1983
年增长18.2倍。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摩托车等销售量都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有大
幅度的上升。

   历年国营商业购销额销售量情况表



  续表



  (三)农副产品收购 国营商业收购农副产品的范围:一是农产品,二是副产品。具体品种
有生猪、菜牛、家禽、鲜蛋、土豆、淀粉、粉条、蔬菜、菜籽、中药材等。1954年以前,国营
商业的土产公司(后改为食品公司),只收购鬃毛、毛皮和籽仁等。猪、蛋、禽由供销社收购。
1955年又将经营的畜产品交给县社的采购站经营。供销社将猪、禽、蛋的经营业务交给商业的
食品公司经营。但各乡镇在未建站以前,猪、禽、蛋收购仍由供销社代购。从1955年开始由食
品公司和各收购站直接收调。

  1954年以前实行的是自由收购政策。1955年对生猪实行了派购政策。1959年实行了出售生
猪奖励的政策和卖猪留肉政策。1960年又实行了“多收、快收、收好、收足”的方针和“定量
交底、协商派购、安排销费和超额奖励”的政策。1961年根据一些农副产品市场供不应求的情
况,对鲜蛋、蔬菜、土豆和部分中药材等又实行了定额派购和按比例派购的政策。实行派购的
农副产品,国家分给各生产队和社员个人一定的交售任务,带有义务交售的性质,是一种行政
手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取消了派购政策,除生猪实行合同定购外,其余全部放开。
在收购方式上有议购和预购两种。对完成派购任务的第二类产品和第三类农副产品,实行协商
议购,由购销双方协商议定收购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商业部门
按合同及时收购。预购是向生产者预付定金收购农副产品。生猪派购实行预付定金的办法调动
了社员养猪和交售的积极性。

  为了增加货源,商业部门首先参与规划,安排生产,帮助解决种子、种猪、种禽、资金等
困难,加强生产指导,促进了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对生猪收购,先设点后设站,约期定点,
集中收购。对土豆、淀粉、粉条,在各公社设临时点收购和各单位直接到产地接收。对鲜蛋收
购是采取抓住季节,到队到户突击收购。对蔬菜收购采取计划上市,直拨到点。通过这些办法,
既方便了群众交售,又扩大了收购。1980年完成收购额657.4万元,比1978年增长40%。

   历年国营商业农副产品收购表






  三、商品运输

  国营商业的商品运输,初期批发部门是用胶车拉货。零售商店进货是用手推车、马车、牛
车拉货。后来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都买了汽车拉货,到1985年全县国营商业共有各种汽车26台,
完成货运量2万多吨,做到了自货自运。既节约了运费,又保证了商品的及时供应。

  四、商品保管

  50年代和60年代商品多是用简易仓库或露天保管,商品损失较大。从70年代开始建了标准
仓库。百货公司从1973年开始建库,1975年竣工,投资 40多万元,建成砖瓦结构的标准大库8
栋,4 600平方米,保管品种5 000多种、容积量1 000吨。五金公司从 1977年开始建库,1979
年竣工,投资 40万元,建成砖瓦结构的标准大库2栋,2 054平方米,容积量500吨。食品公司
1983年投资91万元,建成冷库1栋,1 142平方米,容积量 300吨,保证了一年四季的肉食品供
应。全县商业到1585年末,共有仓库17栋,10 745平方米,除有 372平方米简易库外,其余全
是标准仓库,储存商品万余种,改变了露天存放的现象,采取了一些科学管理办法和措施,商
品损失比过去减少了60%多。

  五、企业管理体制改革

  长期以来,商业企业管理主要实行计划管理,一切购销业务和财务活动,都是按上级下达
的商流计划和财务计划进行活动。计划执行的好坏没有什么奖惩制度,使人们养成了一种供给
制的思想,进货靠分配,收购靠行政手段,销售靠守门待客,亏损靠国家补贴,职工吃企业的
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经济效益不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城市改革的深入发展,商业的改革也有很大的进展。普遍
实行了新的企业管理办法,对小企业全部开放经营;对中型企业和专业批发站,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实行不同办法。糖酒公司批发站实行了销售、利润计酬、工资浮动的管理制度;百货公司
批发站实行了指标到组、联销计酬、联利计奖的管理制度;五金公司批发站实行了两级核算、
联销计酬、联利计奖、百分考核、工资浮动的管理制度;百货一商店实行了小组核算、工资浮
动、联销计酬、百分算奖、联质奖惩的制度;第二百货商店试行了百元销售工资含量计酬法,
取消原工资标准,以销售定含量,以含量计报酬;食品公司实行的承包形式是:利润包干,定
额交费。

  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纠正了在企业管理上统的过死,卡的过严,企业无权,层层吃大锅
饭的弊端,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一些批发和零售企业扩大了经营品种,提高了服务质
量,增加了服务项目。一些饮食服务业增设了高问、雅座,并在过去一般溜、炒、蒸、煮的基
础上,又增加了烧、烤、烙、熏、烹、炸、炝等花样品种,深受顾客的欢迎。实行经济承包后,
整个企业的服务质量提高了,服务作风转变了,服务设施增加了,出现了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的新局面。从1983年到1985年共涌现出省、地、县级经商文明单位 33个,先进模范个人312人,
有力地推动了商业改革的深入发展。

  六、各大公司简介

  百货公司 1950年7月1日成立。于1984年3月28日将纺织品分出,由纺织品公司经营。1985
年公司内设总务、业务、人保、计财 4个股。下属百货批发站、第一百货商店、第二百货商店、
第三百货商店、劳保商店、利民商店,共有职工 405人,担负着全县布匹、服装、鞋帽、针织、
大小百货、文化用具等商品的进货、运输、保管、批发和销售任务。1985年经营品种多达5 000
多种,占用流动资金9 464万元。商品纯购进额 241万元,纯销售额1 304万元,占国营商业纯
销售总额的65%以上,比1949年增长567倍。隶属于商业科。

  食品公司 原称土产公司,1955年 7月改为食品公司。1985年内设人保、财会、业务、生
产等4个股。下属肉食加工厂、肉食商店、牧养场、14个农村收购站,共有职工178名。担负着
全县猪、牛、羊、禽、蛋的生产扶持、收购、调运、保管、加工、供应等任务。1985年占用流
动资金2 255万元,商品纯购进额完成3 334万元。隶属于商业科。

  饮食服务公司 1956年1月 24日成立福利公司。1958年国合商业三合一后,改为饮食服务
管理部,以后又改为饮食服务管理站,1970年改为饮食服务公司。1985年,内设人保、财务、
业务三个股。下属国营旅社、国营车旅店、浴池、国营一饭店、北海饭店、会宾饭店、回民饭
店、春明照像馆、光明照像馆,共有职工 240人,担负着饮食、住宿、洗澡、照像等服务任务。
1985年营业额完成123.3万元,比1949年增长23倍。隶属于商业科。

  五金公司 1961年国合分开后成立了五金公司。1968年10月与生产资料公司合并,改为生
产资料五金交电站。1970年 5月改为五金公司。1985年内设总务、财务、业务三个股,下设五
金批发站、五金商店,共有职工 125人,担负着全县的五金工具、家用电器、电料、自行车、
零件、化工涂料等商品的购进、运输、保管、批发、销售等任务。1985年全系统占用流动资金
224.4万元,商品纯购进额209.7万元,经营品种多达2 300余种,全年销售额516.4万元,占国
营商业纯销售额的25.8%。隶属于商业科。

  蔬菜公司 1958年由三八副食品商店经营蔬菜的购销业务。1959年成立食杂站。下属 1个
合作蔬菜商店、4个蔬菜点,负责蔬菜的产、购、销和价格管理。1962年6月,统由食品公司负
责组织蔬菜的购销业务。1965年 3月隶属于烟酒公司。下设蔬菜批零商店、蔬菜收购组,共有
职工93人。1970年 4月由蔬菜果品站分出成立了蔬菜公司,负责蔬菜、土豆、淀粉、粉条的产、
购、销业务。1983年占用流动资金40.3万元,全年销售额73.9万元,占国营商业纯销售总额的
2.4%。隶属于商业科。1984年撤销。

  糖酒公司 1948年设专卖局,1953年5月 17日改为专卖事业管理所。1961年由食杂站分出
成立糖业烟酒公司。1983年 1月将烟草业务分出,由烟草公司经营。1985年糖酒公司内设人秘、
业务、计财、专卖(对外称专卖局)五个股。下属第一副食品商店、第二副食品商店、第五副食
品商店、糖酒批发站,共有职工 362人。负责糕点、糖果、酒、罐头、调料、茶叶等商品的进
货、运输、保管、批发、销售等业务。1985年全系统占用流动资金300万元,商品纯购进额260.9
万元、纯销售额461.8万元。隶属于商业科。

  石油公司 1978年 9月成立。1985年内设人秘、计财、总务、业务、车队五个组。下设油
库、加油站,共有职工 147人,担负全县各种机动车辆和各种机器的用油供应任务。1985年占
用流动资金120万元,经营各种油料8 836吨,全年纯销售额661万元。归省石油公司管理。

  医药公司 1952年7月1日成立。1953年4月 30日被撤销。中药归土产公司、西药归百货一
商店经营。1967年恢复医药公司。内设人保、财务、业务三个股。下属批发部、医药商店,共
有职工82人。1985年经营品种1 200多种,全年完成销售额263.8万元。隶属于医药药材局。

  药材公司 中药材商品原由商业局的土产公司经营。1954年交县供销社所属的经销部经营。
1956年6月25日成立药材公司,以后和医药公司几次合分,于1979年3月又重新恢复了药材公司。
1985年内设人保、财会、业务、生产四个股,下属批发站、零售商店,共有职工 130人,担负
全县中药材生产、加工、采购、运输、保管、批发、零售任务。1985年销售额完成 350万元。
隶属于医药药材局。

  烟草公司 1983年 1月成立。1985年内设秘书、计财、专卖三个股。下属一个批发部和一
个零售商店,共有职工 125人,担负着烟叶生产指导,各种卷烟的进货、运输、保管、批发、
零售等任务。1985年占用流动资金83.3万元,全年完成销售额418.2万元,比1983年增长1倍。
隶属于县财贸办公室。

  水产公司 1982年成立水产供销公司。下属水产零售商店,共有职工 28人,营业面积320
平方米。主要经营各种鱼类和水产品。共有仓储面积170平方米,容积量为300吨。1985年占用
流动资金5万元,全年完成销售额22万元,比1984年增加15.8%,销售量完成 281吨,比1984年
增加7.2%。隶属于水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