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联营商业
第五节 联营商业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开放、搞活”方针的指引下,开始出现了联营商业。
从1984年到1985年全县共有2户联营商业。
一、绥明林木产品联营经销公司 1984年4月1日,由绥棱林业局集体企业公司与明水农机
青年厂联营成立绥明林木产品联营经销公司。绥棱林业局集体企业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明水农
机青年厂提供木材经销,从联营到1985年末,总销售额为192 390元,纯利润 10 886元,利润
分成甲方分60%,乙方分40%。
二、庆明石化产品联营经销公司 1985年4月 25日,由大庆石化总厂与明水水利打井队联
营成立庆明石化产品联营经销公司。甲方大庆石化总厂投资20万元,乙方明水水利打井队投资
10万元,经销汽油、柴油、润滑油、液化汽、石蜡等商品。利润平分。1985年当年完成销售额
275万元,实现利润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