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资采购
第一节 物资采购
1978年前,组织物资进货的方式,一是组织催调国家拨付的计划内物资;二是参加物资部
门召开的县与县之间物资交流会和协作会,进行余缺调剂。1979年开始放宽了政策,实行计划
内调入和计划外采购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调入和采购大批物资,满足工农业生产的需要。1985
年组织计划外煤炭8 018吨,木材1 701立方米,钢材842吨,水泥 950吨,玻璃1 180标箱,汽
车4台,补充了计划内物资的不足,保证了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木材:解放前,本县无木材经营企业,需要的木材由用户直接从安达、海伦等地组织进货。
解放后,于1951年秋成立民需木材组,1956年3月10日改称木材公司。
木材进货来源于大、小兴安岭,开始经营木材时与林业部门签定供货合同的只有七、八个,
到1985年,已经达到24个。除了积极组织国拨材进货外,还从60年代开始,每年由县级及县级
以下的部门和单位自行到大、小兴安岭和通北等地的林业部门搞计划外木材,到1985年末,全
县共组织进计划外木材12万多立方米,不仅为剩余的农村劳动力找到了劳动门路,同时,也增
加了经济收入,并为全县公用和民用房屋建筑提供了大量木材。
煤炭:解放前,本县无煤炭。民用做饭、取暖均用农作物的秸棵或玉米穰子和豆格脑,糜
子杆、玉米秸等为燃料。
解放后,从五十年代起,城镇居民生活用煤、生产用煤开始进行有计划供应。1964年 1月
将煤建经营部,改为煤建公司,1978年改为燃料公司。
煤炭进货,主要来源于省内的鸡西、鹤岗、双鸭山等三大煤矿,还有一些地方小煤矿。对
生产、生活用煤按计划、定指标、分期供应。
金属、机电、化建产品:1962年成立物资综合供应公司,1982年金属和化建公司分设。其
主要进货来源是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部分机电产品远购自北京、上海、天津等地。